周三畏,河南开封人,绍兴十一年(1141),宋高宗和秦桧命他作为大理寺卿审理诬害岳飞,他听了岳飞的申辩后,回家挂冠而去,擅离职守逃走了。秦桧另任命万俟卨、罗汝楫担任大理寺卿审岳飞。同时通缉周三畏,没抓到。周三畏于绍兴十九年(1149)出任婺州知府,次年离任。周弃官隐居白露山,死后遂葬于白露山下。
周三畏是南宋历史上一个并不起眼的小人物,但是他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的所作所为却是值得人们称颂的,他虽然没有勇气直接对抗邪恶的指使,但能够做到舍弃常人中的官职,作为一个十年寒窗过来的读书人也是相当的不容易了。后人纪念他,建了个“忠隐庵”,就是因为他能够保住做人的底线,不作恶,不助纣为虐,独善其身。
周三畏这个名字也很有深意,“周”是姓,而这个“三畏”出自《论语.季氏》篇中,孔子曰:“ 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这个意思不难理解,简单的说就是要有对神明和天理的敬畏。
在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发起的对法轮大法的迫害进行到第23个年头的今天,不少参与其中的大陆公检法司人员在和法轮大法的学员持续不断接触和交流中明白了真相,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保护了大法学员,这其实说明虽然经过多年的洗脑,但不少人的内心依然保持着对天理的敬畏,因为他们真切的明白了对大法的定性是指鹿为马,所谓的转化是皇帝的新装,参与迫害是助纣为虐,善待大法学员其实就是善待自己。
人总要畏惧和敬畏一些东西才能够恪守自己的良知,不迷失自己善良的本性。有敬畏心的人是值得人尊重的,同时也是值得神珍惜和保护的。
而一个什么都无所畏惧,只看到眼前利益的人是真正迷失的人,他远离人的本性,被神所抛弃,在不断的造业中无知地毁灭着自己,就像是过去专门存硬币的扑满,当里面真正塞满了钱币的时候也就是被彻底打碎的时候。
作为参与迫害的一份子,也许没有勇气去改变自己的身份,也就是说无法照搬周三畏的做法,这无可厚非,但他们却有在不得不执行恶法的过程中“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权利,这也可以叫做“三畏”。在法这一层,这是对宪法中有关信仰自由的敬畏,在理这一层,这是对善恶有报的天理的敬畏,在人这一层也是对生命的敬畏,这生命包括大法弟子的和他们自己的。
在历史的最关键时刻,愿越来越多的参与迫害的大陆公检法司人员能够做到“三畏”,同时退出中共及其团队组织,做出对自己和家人的生命真正负责任的美好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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