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原胜军这样的(好)干部现在太少见了”,原胜军曾任河南景弘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纪检书记、三分厂厂长、书记、济源市物资局局长,因修炼法轮功,被警察活活打死,时年42岁。其母为儿申冤,寄出了控告江泽民的诉状。
原中共中纪委监察部官员王友群于2015年6月26日向中共最高检察院寄出控告信,强烈要求逮捕江泽民,“它打压的是普世价值——‘真、善、忍’,镇压的是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宇宙大法。”
原江苏教育学院纪委书记朱鹤飞在其控告江泽民的诉状中表示,“现在也该到了把江泽民押上审判台的时候了。”
前中共中纪委监察部官员控告江泽民
前中共中纪委监察部官员、中共中纪委书记尉健行的撰稿人之一王友群。(大纪元)
王友群说:“作为中纪委监察部的官员,我有很多机会捞钱,一个电话,10万、20万就可轻易到手,也有很多机会搞权色交易。但在修炼法轮功之后,我的世界观发生了根本转变,发自内心地做到了不贪一分钱的财、不好半分的色,学习勤奋,工作认真。”王友群回忆说,一次,一个地方纪委的官员到王友群办公室给他送礼,他反复推辞说:“我是中纪委监察部的干部,真的不能收。”但对方执意让他收下。最后,王友群直说:“我是修炼法轮功的,这个礼品确实不能收。”这名官员才不再坚持。
王友群1999年就职于中纪委法规室,是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尉健行的撰稿人之一,当时王友群已修炼法轮功四年。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王友群被送到北京市大兴区的中纪委监察部培训中心进行“隔离审查”,随后,北京市公安局查抄了王友群的家和他在中纪委大院内的办公室。
王友群被“隔离审查”四个多月后,除了他在法轮功问题上表达了跟江泽民相反的意见外,并没有查出王友群的任何违纪违法问题。最后,王友群被开除中共党籍,并被辞退回家。
从此,王友群成了“公安部重点监控对象”,有专人天天蹲在他家门口对他进行监控,致使他无法正常工作,家庭矛盾不断被激化,王友群濒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危境。
2008年7月1日,王友群公开发表《江泽民是“分裂中国”的千古罪人——致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的一封公开信》,10天后,王友群被抓捕。2009年10月7日,王友群被非法判刑5年,2009年12月17日,王友群被押解到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前进监狱。
在被关押在看守所、监狱期间,王友群不断地写检举信、控告信,揭露公、检、法、司的违法犯罪行为,抗议中共当局对他的迫害。
王友群来到了美国后,于2015年6月26日向大陆最高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寄出对江泽民的控告信,从邮局系统查询,该控告状已寄达。
集团公司纪检书记被活活打死 老母控告江泽民
河南省济源市法轮功学员原胜军,于2005年10月7日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6年,然而仅仅两周左右(大约10月25日),原胜军就被“610”警察活活打死,身上遍体鳞伤,到处是瘀血,惨不忍睹。
2015年7月7日,已76岁的张玉平老人为儿子的惨死,向最高检察院邮寄诉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原胜军曾任河南景弘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纪检书记、三分厂厂长、书记、济源市物资局局长。(明慧网)
原胜军因患心脏病、高血压,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很快困扰他多年的疾病痊愈。原胜军自修炼法轮功以后,严格用“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在任何单位工作都清正廉洁,不受贿赂,这些事迹在他工作过的地方有口皆碑。原胜军曾任河南景弘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纪检书记、三分厂厂长、书记、济源市物资局局长。人们评价原胜军:“一不喝酒,二不吸烟,三不跳舞,四不玩女人,五不打麻将”,“对人有礼貌,像原胜军这样的(好)干部现在太少见了。”
1999年7月,中共江泽民集团开始造谣迫害法轮功。2000年11月份,原胜军给江泽民写了一封公开信,讲述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原胜军因此被非法拘捕, 诬判3年,先后被关押在济源看守所、郑州监狱(新密)。
期间,原胜军遭受毒打、电击、洗脑等酷刑折磨,并被单位开除公职。妻子王东玲也被监视居住。
2005年3月30日中午11点半,中共济源市国保支队队长王明丽、政委王国友伙同“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人员,闯入原胜军家里强行抄家、抓人。
在济源市看守所,原胜军绝食抵制迫害。第八天,原胜军被劫持到第一人民医院野蛮灌食。
非法关押半年后,2005年9月22日,中共济源当局非法对原胜军秘密庭审。10月7日,原胜军被诬判6年。王东玲和原胜军母亲提出上诉。期间,原胜军因绝食抗议迫害被劫持到天坛医院。
2005年10月25日下午5点半,原胜军从天坛医院走脱,跑到济源市承留镇南桃村一村民家。之后原胜军被警察团团围住,警察强迫南桃村大小队干部,在原胜军还未死亡的情况下,签字证明原胜军已死亡。
警察当场将原胜军拉往火葬场。在路上,原胜军被警察活活打死。警察把原胜军冷冻在殡仪馆,写的名字是“无名氏”。
原胜军遗体遍体鳞伤
原胜军被毒打致死。(明慧网)
原胜军被毒打致死后,警方并未通知家人到现场,放在(火葬场)冰箱中冻了一夜,第二天9点多才通知妻子王冬玲去认领原胜军遗体。
当见到遗体时,王冬玲发现原胜军遗体遍体鳞伤,到处瘀血,两眼间最低处有很深的伤痕(呈条状),两眼皮都有伤,背上有多处黑紫色伤块,手指甲都是黑的。
张玉平老人说:“我儿原胜军是在这些恶人手中被活活折磨致死的,原胜军只是因为信仰‘真、善、忍’,被残忍虐杀,年仅42岁。其状惨不忍睹。”
之后,警察又在张玉平老人家周围布置大量便衣特务,给吊唁原胜军的亲友照相,企图威胁和迫害。
张玉平老人介绍:“儿子死后,每天有专车四个人监控我,整整看了我一个月,我去找他们讨说法,为驱赶我离开,把我的手都弄得鲜血淋漓。”
十多年间,张玉平老人一家遭监听、监视、跟踪、蹲坑,从未间断。
原东风汽车公司纪委书记遭冤狱迫害 家人控告江泽民
原东风汽车公司基层纪委书记张守凤女士(67岁),坚持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为官清正,在江泽民团伙迫害法轮大法后,不断遭受迫害,被非法关押、强制洗脑转化,于2003年11月中旬在浙江温州被非法判5年重刑,在浙江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张守凤女士的家人控告发起迫害的元凶江泽民。他们在诉状中列举了张守凤受到的酷刑折磨,包括毒打、剥夺睡眠持续若干天、强制洗脑、强制体罚、强制劳动等。
2000年12月中旬,十堰公安局驻京办事处沙姓科长,对依法进京上访的张守凤进行刑讯逼供。用大号警棍毒打,穿着皮鞋用脚猛踢,将张守凤与另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两人各铐一只手,合铐一只活手铐后强迫他们跑步500米,最后两人的手都被活铐铐到肉里面去了,致使张守凤手腕受伤,腰部以下到大腿全部青紫、变色,肿胀疼痛,坐下都难。
2000年12月21日~2001年1月21日,十堰市第一看守所,张守凤被辱骂、罚站、罚跪、身体伤害等。
2001年1月21日~2001年6月13日,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非法办的洗脑班,张守凤遭受了强制跑步、强制罚站、强制走正步、铐地环一天一夜等虐待。
2001年11月5日~11月10日,十堰市公安东岳分局第五治安大队,由国安科裴姓科长和第五治安大队队长坐镇,三班倒的警察对张守凤进行24小时不间断地剥夺睡眠的酷刑方式,刑讯逼供,整整长达六日五夜,完全不让张守凤合眼,致使张守凤精神迷糊、头脑不清醒,走路要倒。
2003年8月31日晚8时左右,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瑶溪派出所,7名警察对张守凤进行了长时间24小时不间断地剥夺睡眠的酷刑方式,刑讯逼供,整整长达两天三夜,完全不让合眼。期间非法强迫采集张守凤的两手指纹,非法强迫照相。
2003年9月3日~2004年4月7日,温州市第一看守所,张守凤遭受强制做奴工(生产发卡)的虐待。
2004年4月7日~2008年9月2日,浙江省女子监狱,张守凤遭受强制做奴工(生产指套)等的虐待。
仅因为张守凤合法修炼法轮功的行为,被那些抓捕她、将她送到洗脑班、看守所、劳教所和监狱的人员当作“罪犯”对待。在这些地方,她遭到了酷刑折磨以及其它身体上的痛苦与伤害、各类侮辱与羞辱人格的对待以及其它虐待。
2000年3月~2001年8月,张守凤被强行提前退休,共17个月不给发工资,只发给每月不到300元的基本生活费。当时单位领导实行的是拿年薪工资,17个月的工资额为8万元左右,此部分工资均被非法没收。
2001年1月21日~2001年6月13日,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非法办的洗脑班,强迫张守凤丈夫支付1500元。
江苏一纪委书记控告江泽民
原江苏教育学院纪委书记朱鹤飞因为修炼法轮功而屡遭迫害。2015年5月16日,她向北京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递交了刑事控告书,起诉制造和维持这场迫害的元凶江泽民。
朱鹤飞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多种疾病不治而愈。1999年7月江泽民全面展开迫害法轮功的政治运动。江苏省要求各单位领导班子召开所谓的“民主生活会”,就法轮功问题人人“表态过关”。朱鹤飞以纯善之心,坦陈法轮功真相,指出对法轮功打压将会带来严重后果。为此她遭到单位及上级层层“帮教”,很快被省委免职。
此后她一次次无辜被非法抄家、绑架、非法关押、几天几夜不让睡觉、“车轮战”的洗脑迫害。并被劫持到南京精神病院遭受药物摧残。
2013年7月,年逾60的朱鹤飞女士再次被绑架。公安从抄走的电脑中窃取密码,发现了她写的长篇修炼体会,其中有对江泽民、周永康等的揭露。她被再次刑事拘留,非法关押在南京看守所。
其丈夫被逼迫交了5000元担保金,但看守所仍不放人,又将朱鹤飞非法关押在南京市鼓楼区的“洗脑班”里迫害。“洗脑班”人员声称,不写“三书”,就不放她出来。
她在控告书中写道:“其实从省、市到基层,他们也都承受着来自高层的压力,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的好人,为了职务、为了饭碗、为了自保,昧著良心犯罪。”
朱鹤飞表示,“现在也该到了把江泽民押上审判台的时候了。”
2015年5月1日中共开始实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立案登记制,给法轮功学员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提供了法律基础。
诉江潮发生的必然性
彭永峰律师谈到诉江大潮发展及影响时表示,中共及江氏集团倾全力利用其全球影响和控制力,对法轮功这个以出世为目的的修炼群体灭绝性的残酷迫害,使其非法性表现和对法律秩序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破坏达到了顶峰;法轮功的讲真相活动及后来的三退运动,纯粹应这场迫害而生,这三者就决定了诉江潮发生的必然性及发展方向。
他说,法轮功学员的讲真相活动,实际上是还给了国人法律知情权;三退运动,是在帮助国人实现法律选择权;而如今的诉江运动,则是在实际操作层面,给国人指出了一条实现法治国家的光明大道。
(待续)
(大纪元:https://www.epochtimes.com/gb/18/8/25/n1066566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