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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巨头华为公司副董事长兼财务总监孟晚舟,因违反美国对伊朗制裁禁令,加拿大应美国的要求下,2018年12月1号在温哥华国际机场将孟晚舟拘捕。
美国指控孟晚舟在2013年隐瞒华为和星通科技(Skycom Tech)的关系,诈骗汇丰银行,进行与伊朗的生意关系。
因此,孟晚舟有四项罪名,分别是共谋银行欺诈、串谋诈骗、银行欺诈和电汇欺诈。
1月20号,加拿大温哥华法院开庭审理孟晚舟引渡案,控辩双方针对孟晚舟是否构成“双重犯罪”的引渡要件,进行辩论。
根据《美加引渡条约》,被请求引渡人所犯的罪行,必需美、加两国都认定为犯罪行为,才符合引渡条件。
美国彭博社17号报导指出,孟晚舟不被引渡到美国受审的机会只有1%。因为自2008年以来,加拿大共收到798宗来自美国的引渡申请,但其中只有8宗被拒绝。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硕士赖建平:“孟晚舟被引渡到美国的可能性极大。华为公司通过孟晚舟所在的星通公司和伊朗做生意,而且利用汇丰银行的服务。所以孟晚舟这种欺诈行为,其实也符合加拿大刑法规定的欺诈银行的罪名。那麽根据加拿大和美国的引渡条约,构成双重犯罪。那麽加拿大引渡孟晚舟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硕士赖建平分析说,根据美国的法律,任何跨国银行不能轻易地对美方制裁的国家提供金融服务,对于涉嫌客户也必须向美国政府报告。但是孟晚舟对汇丰银行隐瞒华为在星通公司的控股情况,通过汇丰银行完成对伊朗的贸易行为。
赖建平:“银行业有一个叫做know your client, KYC。就是了解你的客户。如果汇丰银行没有遵循KYC的程序,或者它在这个方面不够尽职,最后导致美国的制裁落空,那么汇丰银行是要承担责任的。”
对孟晚舟引渡案,中共外交部发言人耿爽在20号例行记者会上声称,“完全是一起严重的政治事件”,并敦促加拿大“及早释放孟晚舟”。
赖建平:“我觉得这是一个法律优先的案子。如果没有这样的法律基础,政治上是很难操作的。因为美国、加拿大都是民主国家。它的法律案件,是要有根有据的。它不可能随意的像独裁专制国家任意的构陷,把它政治化。这个可能性几乎是不存在的。”
中共驻加拿大大使丛培武去年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曾表示,释放孟晚舟是中国和加拿大关系改善的前提。
加拿大华裔作家盛雪:“由于这个案件已经引起了整个世界对华为的警觉,以及抵制。孟晚舟从她被抓捕的那天起,她对于中共已经完全失去了任何的价值。但是中共不能够允许她在外边,所以必会想尽一切办法把她弄回中国。”
加拿大华裔作家盛雪认为,虽然孟晚舟被释放的机会微乎其微,但是,如果她“不幸地”成为那1%不被引渡者而回到中国,这是对她最不利、最危险的一个结局。
盛雪:“在过去中共执政的这些年当中,有无数个比孟晚舟要有价值的人物,其实最终都成为了中共监狱中的囚犯,甚至是冤死的冤魂。所以孟晚舟不论结局如何,她事实上已经不会再继续享有自由、人权以及真正的这种人生的价值。”
盛雪表示,孟晚舟背后的华为以及中共,在全球进行大规模的渗透,并用高科技手段迫害人权。因此,应该对他们采取必要的防犯与遏阻。
美国华盛顿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学者詹姆斯•路易斯(James Lewis)表示,美国通过《美加引渡条约》抓捕孟晚舟,是要传达一个信息,就是“过去谁也管不了中国,它们盗窃技术、违反世贸承诺。”,不过,现在中国〈中共〉“不能够继续为所欲为了”。
(新唐人:https://www.ntdtv.com/gb/2020/01/21/a1027578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