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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华尔街日报》4月1号引述消息报导,美、中双方代表在3月29号就中共《网络安全法》进行讨论。讨论议程聚焦在中共的“信息安全法规”、“跨境数据流动”以及“云计算”等高科技领域。
消息人士表示,中共官员近几周表现出有讨论这些问题的意愿。而之前,他们一直将这些问题视为谈判禁区。
报导指出,中共《网络安全法》自2017年6月颁布以来,中共有关部门已制定了数百条管理软件、路由器、交换机和防火墙等产品的规则和标准,并要求一些企业将敏感性数据储存在中国大陆,使得跨国公司在华营运难度加深。
报导说,中共声称,为确保数据系统安全可控,需要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因此,对于在中国大陆营运的美国公司,包括科技公司、银行和能源公司等,都必须将网络数据储存在中国境内。同时,很多公司还必须购买中共的设备和产品。美国公司因这些不公平的监管而处于劣势。
原大陆网路工程师周曙光认为,中共的《网络安全法》,就是要企业必须配合国家安全,替中共的安全机关或者是公安机关提供技术支持,甚至必须接受中共的安全检查。这表示,外国企业也要向中共提供他们的数据。
消息人士说,美国谈判代表就“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的范畴,施压中共做出清晰界定。中共声称,只要在营运的行业中占很小市场份额的美国公司,就不会受到相关法规的限制。
美国时事评论员田园博士表示,中共的《网络安全法》涵盖的范围非常大,定义又非常的模糊。中共现在根据美商在华市场的份额大小,来界定是否属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商,那么,对于大型的美国公司而言,它们依然要受《网络安全法》的约束与管控。
关于“云计算”,报导说,中共谈判方允许外国云服务供应商在一个自贸区试行运营。美国谈判代表表示,应该允许美国云服务供应商将在华数据中心连接到全球网络。
田园质疑,中共是否会允许企业因尊重用户的隐私,把数据进行加密。他担忧,在中国境内,如果有人使用了外国公司的云计算,而遭中共以“危害国家安全”等理由,要求外企提供他们的网络活动纪录时,这些外企是否能抵挡中共的压力,保护用户而对中共说“不”!
对于在自贸区设立云服务试点的成果,田园也不表示乐观。
在美、中双方针对《网络安全法》进行讨论与谈判的同时,田园认为,中共的大防火墙也是不可忽视的议题之一。因为中共的大防火墙会把外国云计算商的信息、数据流等完全封锁在中共境内。
田园建议,美方代表除了把细节全部落实到协议中,还要监督中共是否确切执行,这样才有可能逐步厘清中共开放云市场,对外国公司的利弊。
对于中共的这些“妥协”,报导指出,美国的一些科技公司高管认为:效果有限。最终只会有一两家公司受益。
(新唐人:https://www.ntdtv.com/gb/2019/04/03/a1025484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