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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反送中示威活动越演越烈,警民冲突几乎到了临界点。
6月12号反修例示威期间,警方首次发射布袋弹、橡胶弹、催泪弹等驱散示威群众。一名男教师右眼中枪。
9月13号,香港“民间人权阵线”组织召集人岑子杰与一名参与集会的巿民,就警方投掷催泪弹的决定,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复核。
岑子杰表示,当天集会得到警方“不反对通知书”,然而警方却发射多发催泪弹以驱散人群,造成大量人员受伤。申请方要求法庭颁令裁定警方的行动违反《人权法》,如:非法使用武力发放催泪弹驱散示威者、速龙小队成员拒绝展示警员编号等。同时要求警方依照香港《基本法》保障民众示威集会的权利。
在过去两个多月以来,香港警方常常以发射催泪弹及多种弹种,强势清理示威现场。从画面中可以看到,警方丢出催泪弹,示威者迅速拿起交通锥盖上,有人拿水浇熄、有人把催泪弹丢回给警察。其中,一位穿着短裤的小女生,背包还系着小玩偶,这个年纪的孩子,不是应该无忧无虑的享受青春吗?是谁迫使他们学会合作处理催泪弹的方式?
港人“反送中”抗争期间,香港警方发射超过2000枚催泪弹。有40多名化学工程师组成研究团队,在冲突现场搜集样本,他们发现催泪烟中的化学物CS,在上环及西营盘5个地点残留达3星期,包括住宅单位内也有残留。
9月11号,香港化学工程团队召开记者会,说明检验催泪弹对社区的危害,敦促警方不要过分使用催泪弹。
香港前立法会议员何俊仁:“现在我们都是要求警方,提供更多的资料。也有一些人可能是进行诉讼,透过司法的方法,来对警察的施放催泪弹、催泪烟,跟已经过期的催泪弹,进行司法的诉讼。”
香港前立法会议员何俊仁,同时也是一位执业律师,他目前帮很多示威者进行法律诉讼。他认为,应该要全面了解,究竟警察是依照哪些规矩和守则使用催泪弹。
何俊仁:“现在因为很多资料,我们都不是全面的,但是肯定就是警察确实是用了非常大量的催泪弹,而且常常都是在住宅区、很多老人宿舍,尤其是在地铁站有些封闭、半封闭的地方,也随便用。”
据了解,催泪弹又被称作催泪瓦斯、催泪气体或催泪性毒气,主要的效果是刺激眼睛、鼻子、口腔、皮肤和肺部的黏膜部位,给人体带来严重的健康风险,能造成严重的眼睛疼痛,并迅速出现流泪、喷嚏、咳嗽、恶心、呕吐、胸痛、头痛以及皮肤灼伤等症状,严重一点甚至造成视力丧失或死亡。
香港市民 李先生:“我们吸二手烟伤害都很大了,那催泪弹就更加大了。根据基本法,他们可以有示威游行的,你要尊重大家的权利。”
何俊仁表示,现在外界都很担心,很多警察由于长期在这样的环境工作,很多人已经情绪失控。
何俊仁:“现在看来,警方的行动都没有受到很好的监察,尤其是政府完全是不管,交给警方自己来管理。以警方的管理阶层,倾向用非常多的暴力来控制场面,尤其是对抗议者,都是用非常不合理的,非常过分的,甚至有的时候是用我们认为非常不文明的一些暴力。”
目前香港警方出笼各种手段打压示威活动。10号,香港警方宣布,即日起向休班警员派发一万支伸缩警棍,遇上“需要情况”时,可随时执行职务。另外,还设立10条市民匿名举报热线,鼓励民众互相检举。
香港人权监察发言人叶宽柔公开表示,休班警察身穿便服,跟普通市民一样,令人担心的是,当他们使用武力时,拒绝向市民证明自己警察身份,“如此一来,跟普通市民拎起武器打人没分别。”
(新唐人:https://www.ntdtv.com/gb/2019/09/14/a1026643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