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老年姐妹无辜被收监
据明慧网报导,今年1月15日,辽宁省丹东市的老年法轮功学员吕金兰、吕春兰姐妹俩被检察官电话叫到检察院,遭到非法扣押。她们的家人认为,公安局与检察院执法人员不讲理,两位老人没有做坏事。
事情的起因是:去年6月28日,吕氏姐妹在丹东新乐购附近中国移动公司交电话费,和服务窗口的一位收银员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那名收银员向警方举报两人,丹东花园派出所警察出动、绑架了她们,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多名警察强行抄家,抢走法轮功书籍等物品。
吕金兰曾质问派出所的警察:“我们没违法,哪条法律说法轮功违法你们找出来给我看看。”警察说:“我们也没说你们违法,民不举,官不究。”
院墙上的“法轮大法好”
78岁的赵兴友住在哈尔滨市双城区水泉乡小赵家村。20年前,他和老伴史桂芝开始修炼法轮功,困扰二人多年的各种病症全部不治而愈,史桂芝原来佝偻的身体也直立起来。老俩口感激大法的恩情,在自家院墙上写了“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希望更多的人都知道,都能因此得福。
今年1月6日,双城区房产管理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到小赵家村为村长家拍照,看到了赵兴友家院墙的大法好字样,就顺便拍了下来,然后他打电话给公安局报警,还把照片发给了公安局、“610”等部门。当天,双城区水泉乡派出所所长苏永生接到上级的命令,带着警察闯入赵兴友家,翻箱倒柜地抄家,抢走大法书籍和5700多元人民币。
警察将赵兴友和史桂芝绑架到水泉乡派出所,后以“取保候审”的形式放回家中,对二人限制人身自由。警方不许老俩口在家里组织学法小组,不许他们接触炼功人。警察还逼迫亲人以工作和房契为其担保,并且恐吓老人的儿子,称如果再出现问题会影响孙子出国等。
举报与究责
中共迫害法轮功,制造了最大的人权灾难,衍生冤案无数。以上两个案例折射出这场迫害的邪恶及其对社会造成的多方面创伤。
中共警察说“民不举 官不究”,以此作为其非法执法的依据,荒唐可笑。众所周知,在任何情况下,接获民众举报后,警察都应首先查清事由,再依法决定处理方案。
丹东吕氏姐妹被举报,因为她们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哈尔滨的赵兴友被举报,因为家里的院墙上写了一句实话。这三位法轮功学员出于善意陈述事实,没有对他人构成任何威胁或伤害,然而,平和守法的公民被恶意举报,两地的警察竟都因此对当事人非法抄家,将他们或关押,或限制自由,甚至以株连亲属相要胁。中共警察、检察院、法院罔顾事实,迫害老人,恐吓公民,破坏两个家庭的安宁,依据的是哪条法律?
中共镇压法轮功,谎言先行,在妖魔化法轮功的同时,鼓励和刺激民众举报告密。许多人被谎言欺骗,举报了身边的炼功人或是对自己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他们以为这样做不仅和当局保持一致,还能得到奖金或表扬。还有些举报者明知法轮功是正法,修炼人是好人,却为了私利而昧著良心告密。这些阴暗行为的产生,都源于中共的邪恶统治。中共否定因果报应,打击对神佛的信仰;江泽民犯罪集团迫害正信,抑善扬恶,纵容人们谋私犯罪。于是,在是非颠倒的氛围里,不少人为了小利,为了升官,置道德底线于不顾,告发善良的修炼人,助纣为虐。
事实上,在严酷的迫害中,许多有正义感的大陆民众,包括居委会、派出所人员及司法机关的官员,敢于挺身而出,为法轮功说公道话、保护法轮功学员,还有人斥责贪图举报费、企图陷害法轮功的小人。在中共的举报制度下,如何应对、抉择,也在检验着人心。
图为法轮功学员在香港港岛区举行反迫害集会游行,呼吁各界制止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资料照。(潘在殊/大纪元)
说到举报,18年来,法轮功学员惨遭非人的迫害,哪个罪大恶极者最该被举报、被惩处?
自2015年5月至今,已有20万9900多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向中共最高司法机关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罪名包括“反人类罪”、“酷刑罪”和“种族灭绝罪”。
2017年“国际人权日”之际,台湾法轮功人权律师团发言人朱婉琪律师公布了最新统计数据:截至当年12月8日,“全球声援中国民众控告江泽民的刑事举报连署活动”获得31个国家、超过260万(2,602,650)民众的支持响应,可谓21世纪最大的人权义举。
朱婉琪律师介绍说,从1999年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迫害以来,“中共政权对于法轮功灭绝性迫害的政策,并没有任何缓解。”据悉,人权律师团访问了数十位法轮功学员,从他们口中证实,即使在北京,法轮功学员依旧遭到被失踪、监视、酷刑、可能被活摘器官等种种迫害。
中共江氏集团发动的迫害,摧残个体的身心,破坏家庭的幸福,破坏社会的稳定,摧毁道德的根基。这一场非法的“运动”,颠倒黑白,毁灭良知。迫害不停,中国社会不可能走向正常、光明。最大凶犯江泽民若不受审,遑论司法正义。
*大纪元 / 原文网址:http://www.epochtimes.com/gb/18/1/23/n1008056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