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二十大结束后,陈文清成为二十届中共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
此前四任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周永康、孟建柱、郭声琨,都是江泽民、曾庆红提拔重用的。
陈文清出掌中央政法委之后,与此前的四任中央政法委书记会有不同吗?这里,就此做一些分析。
陈文清应该与前四任有不同
(1)所属派系不同。
罗、周、孟、郭都是江派人马,都是靠积极追随江泽民、曾庆红迫害法轮功,获提拔重用的。
江泽民、曾庆红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两大元凶。他们一生干的最大坏事,就是迫害法轮功。
其中最邪恶的,是大规模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被加拿大著名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和加拿大前亚太国务卿大卫·乔高(David Kilgour)称为“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罪恶”。
江、曾自知罪孽深重,担心有人清算他们的罪行,提拔重用了一批追随他们迫害法轮功的高官,为他们保驾护航。
陈文清被外界普遍认为是习近平派系人马。
陈文清主要是靠在中纪委助习反腐打虎,到国家安全部助习查办原国家安全部副部长马建,任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后助习维护国安,获习提拔重用的。
习近平既不是取缔法轮功的决策者,也不是大规模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决策者。习当年主要是靠他的红二代身份上位的。
习近平的父亲习仲勋,是中共元老之一。主政广东时,习仲勋曾力排众议,坚决要求恢复并供奉禅宗六祖惠能的真身。这一敬佛之举,在佛教信众中传为佳话。
习仲勋曾讲:“我这个人呀,一辈子没整过人。”他一生却三次挨整,第一次差点被活埋;第二次挨整16年;第三次被“流放”广东12年。
习仲勋对子女的要求是:“雪中送炭惟吾愿”。他自己也做过许多雪中送炭的事。他还是中国气功事业的支持者,曾任世界医学气功学会名誉主席。
习近平之所以有今天,可能与他的父亲习仲勋敬佛、积德、行善有关。
(2)上任的国内环境大不同。
1999年7月20日,当时的中共独裁者江泽民,在他最得力的助手曾庆红的支持下,动用全部国家机器,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
在此过程中,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了一个以江、曾为首的迫害法轮功的“血债帮”。
但是,江、曾的权势再大,大不过天理。
在善恶有报天理的制约下,过去23年里,以江、曾为首的“血债帮”遭到两次重创:
2012年2月6日,原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叛逃至美国驻成都领事馆。2012年3月15日,原中共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在北京出席“两会”时被抓捕。这两件大事的发生,成为以江、曾为首的“血债帮”由盛到衰的转折点。
2020年4月19日,原公安部副部长、公安部610办公室主任、中央610办公室副主任孙力军,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这件大事的发生,是以江、曾为首的“血债帮”由衰到灭的转折点。
陈文清就是在这样的国内背景下就任中央政法委书记的。
(3)上任的国际环境大不同。
经过全世界法轮功学员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地讲真相,以江、曾为首的“血债帮”在海外迫害法轮功的图谋已经失败。
在江、曾发动迫害法轮功23年后的今天,法轮功已洪传到了亚、欧、美、澳、非五大洲的110多个国家和地区。
至今为止,除中共外,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取缔法轮功,更没有认定法轮功是X教的。
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和法轮功修炼团体,受到各国政府、组织、团体、知名人士的褒奖达5000多项。
陈文清在国家安全部工作7年多,作为中共最高层的情报总监,对上述情况应该很了解。
(4)罗干、周永康、孟建柱、郭声琨臭名远扬。
罗干因迫害法轮功,从2000年8月起,在中国、加拿大、比利时、冰岛、芬兰、亚美尼亚、摩尔多瓦、西班牙、希腊、德国、韩国、秘鲁、阿根廷等国家,被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告上法庭。
周永康因受贿1.29亿元,滥用职权使亲友非法获利21.36亿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4.86亿元等,2016年6月11日,被判处无期徒刑。
周永康因迫害法轮功,被法轮功学员在美国、法国、澳大利亚、西班牙等国告上法庭;被“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列入追查名单。
孟建柱、郭声琨都是“孙力军政治团伙”的后台老板。
现已认定的该团伙七名成员分别是:原公安部副部长孙力军(受贿6.46亿元,被判死缓);原公安部副部长、中央610办公室主任、司法部长傅政华(受贿1.17亿元,被判死缓);原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受贿4.4亿元,被判死缓);原上海市副市长、公安局长龚道安(受贿7343万元,被判无期);原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长邓恢林(受贿4267万元,被判刑15年);原山西省副省长、公安厅长刘新云(受贿1333万元,被判刑14年);原公安部副部长、国家安全部纪委书记刘彦平(收受巨额财物,被提起公诉)。他们犯的大罪,孟建柱、郭声琨都有份。
陈文清一直比较低调,国际上对陈文清的负面评价,很少听到。
陈文清对罗、周、孟、郭的恶行应该非常清楚。
按照正常人的思维,陈文清应该不会不走他们的死路。
陈文清与前四任有相同的地方
(1)都是党员领导干部。
中共党员领导干部的一个共同特征是讲党性。
所谓“讲党性”,就是跟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比如,党中央说习仲勋是“反党集团头目”,党员就必须跟着说习仲勋是“反党集团头目”;党中央说习仲勋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党员也必须跟着这么说。
(2)都处在中共体制内。
江、曾发动迫害法轮功,是利用中共体制进行的,包括各级政法委、610办公室、公、检、法、司等。
23年来,在中共体制内,特别是政法系统,有一批人就是靠追随江、曾迫害法轮功升官发财的。他们与江、曾形成了一个“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共同体——“血债帮”。
自古以来,欠债要还,欠血债更要还。
以江、曾为首的“血债帮”一直担心有人清算他们欠下的累累血债,一直千方百计维持迫害法轮功的机器照常运转。
如今,陈文清成为中央政法委书记,以江、曾为首的“血债帮”肯定会千方百计把他绑在他们的“战车”上。
(3)都想保中共这个党。
他们从加入中共之日起,就是党的人。
中共自1921年成立以来,形成了一个与中国传统文化、与普世价值根本对立的“党文化”——马列主义。
马列主义是什么?中共称之为“放诸四海而皆准的真理”。中共当政73年,一直在向全体党员,亿万中国民众,灌输这个“真理”。
这个“真理”千变万化,白的可以说黑的,黑的也可以说成白的,黑的还可以说成灰的、黄的、蓝的,等等等等,极具迷惑性。
比如,江泽民当政时,将相当于40多个台湾的中国领土无条件送给俄罗斯等国。这是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严重犯罪行为。
按照中共刑法第102条的规定,江泽民犯了“危害国家安全罪”。江泽民的这一罪行,对中日钓鱼岛争端,中印边界领土争端,中韩苏岩礁争端,中国与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汶莱、印度尼西亚等国南海争端的解决,产生了严重危害,完全适用刑法第113条“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的规定。江泽民因此成为当代中国最大的卖国贼。
但是,中共信奉的马列主义,却把江泽民“危害国安全”的严重犯罪行为合理化、合法化。至今为止,中共没有一个党小组、党支部、党总支、党组、党委、纪委、政法委、党报、党刊、党的广播电台电视台,说江泽民卖国“危害国家安全”。
陈文清当国家安全部党委书记、部长7年多,对江泽民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的严重犯罪行为,没有公开发表过任何反对意见。
陈文清今年62岁,在“党文化”中浸泡了62年,受“党文化”的影响无疑是很深的。
既然中共是马列主义这个“放诸四海而皆准的真理”造就的,中共必然是“伟大、光荣、正确的”。既然中共是“伟大、光荣、正确的”,保党就成了中共高级干部的一个心结。
陈文清面临正邪的抉择
我是在中纪委监察部工作时,1995年5月3日,开始修炼法轮功的。至今已修炼27年(在中国19年多,在美国将近8年)。对法轮功,我应该是有发言权的。
从1999年至2022年,我一直在向中共最高层讲清法轮功真相。
23年前的1999年5月7日,我写了致江泽民的信《法轮大法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以挂号信方式,寄给了江泽民。
23年后的2022年11月13日,在我大纪元发表了《法轮功造福世界 迫害者害人害己害子孙》,其中,谈了我对法轮功的六点体会:
(1)无私奉献,不求回报;(2)袪病健身有奇效;(3)重视提升修炼者的道德;(4)没有任何强迫命令;(5)创始于中国,造福于世界;(6)不是一般的气功而是佛法。
我的结论是:“法轮大法是千年不遇、万年不遇的高德大法、正道大法、伟大佛法。”
我写道:“自古以来,迫害佛法修炼者罪大无边。”
我还特别举了北魏太武帝拓跋焘当政时的两大奸臣——崔浩和寇谦之,毁灭佛教,被满门抄斩、株灭九族的例子。
对于陈文清,我没有任何陈见。
陈文清1960年生,我1963年生,我们属于同龄人。陈文清1980年上大学,我也是1980年上大学,我们属于同时代的大学生。陈文清在中纪委工作过,我也在中纪委工作过。我是中纪委招收的第一批3个博士之一。27年前,我就是中纪委的副处级官员了。当时,我的工作深得中纪委领导的信任和器重,曾经是时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尉健行的撰稿人之一。如果不是因为坚持在法轮功问题上讲真话,我今天可能也是省部级官员了。
如何对待法轮功问题?是一个事关是非、善恶、正邪的大问题。
陈文清现在是一名中共高官,但在我的眼里,陈文清首先是一个人。作为一个人,就必须明是非,别善恶,识正邪。
只有在是非、善恶、正邪上作出正确抉择的人,才会有光明、美好的未来,才能在历史上立得住。
衷心希望陈文清在对待法轮功的问题上能够作出正确抉择。
大纪元首发:https://www.epochtimes.com/gb/22/11/4/n1385979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