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洗钱案近日在中国频发,涉及金额巨大。有业内人士表示,几年以来,这是资金外逃的主要方式。
据中共官媒《每日经济新闻》12月11日报导,一个利用网络区块链兑换数字虚拟货币洗钱的团伙被内蒙古通辽市公安局破获,共抓获63人,收缴涉案现金、固定资产、转出区块链数码货币以及冻结资金总计约1.3亿元(1865万美元)。而该团伙利用虚拟货币交易的洗钱金额则高达120亿元(17.2亿美元)。
三个月前的另一起虚拟货币案的洗钱金额更多。9月被湖南省衡阳县公安局破获的洗钱团伙,自2018年即开始通过虚拟货币洗钱,四年时间洗钱金额高达400亿元(57.4亿美元)。
据中共公安部发布的消息,2021年共破获与虚拟货币洗钱相关的案件259起,收缴虚拟货币总计价值110多亿元(15.8亿美元)。
一位原中国金融业高管L女士12月16日对大纪元表示,据她所知,现在中国较大的非法产业大多都是通过虚拟货币的方式转移资金。“这是资金外逃的主流方式,连地下钱庄都这么走钱,好几年了。”所以官方破获的应该只是极少的一部分。
《每日经济新闻》引述专家的观点表示,传统洗钱方式一般通过金融机构进行交易,金融机构对账户持有人和资金来源合法性的审查更加完善,溯源能力强。而虚拟货币具有去中心化的特点,交易匿名,使得资金流动方向很难监测。另一方面,中国禁止虚拟货币发行融资和兑换,而其它国家允许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的自由兑换,因此虚拟货币极易被用于跨境洗钱。
据了解,利用虚拟货币洗钱大概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洗钱团伙将钱用于购买虚拟货币;随后利用虚拟货币的匿名性进行多次交易,从而达到模糊交易链路的目的;最后将“清洗”过的虚拟货币到某一地址中变现,完成洗钱操作。
上述三阶段中的第一阶段,洗钱团伙为了隐藏身份,常常通过“买手”操作。他们可能在互联网上招募买手,并在线上提供培训,然后通过加密聊天软件,指导买手注册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账户。
中共官媒《经济参考报》记者在今年5月的一次暗访中发现,社交媒体上有很多有关于买卖虚拟货币的兼职信息。该记者进入一个“场外交易群”,群中均是“泰达币”(USDT,一种虚拟货币)的买家与卖家。只要有买家提出自己手上“有钱”,不方便购买虚拟币,立即就有买手接单。买手在平台上采取一种类似网约车的抢单机制,他们每单可获得1.2%~1.8%的佣金,一天可以做八九轮。
202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共十部委联合印发的通知,全面禁止与虚拟货币结算和提供有关的服务,违反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虚拟货币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是合法的。L女士认为,中共禁止虚拟货币的最主要原因,就是为了设法阻止资金外逃。
在中共官方的各种报导中,一提到虚拟货币,往往与各种犯罪联系到一起。L女士对大纪元表示,其实虚拟货币只是一个工具,它本身无所谓好与不好。由于中共严格的外汇管制,人们正常转移资金到国外都很困难,所以,即使是合法的收入,也有可能会通过虚拟货币的方式转移出去,“这是无奈的选择”。
(大紀元:https://www.epochtimes.com/gb/22/12/18/n1388723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