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瑞卿是中共第一任公安部长(1949-1959);谢富治是中共第二任公安部长(1959-1972)。在中共公安系统,有一位分别被罗、谢两任公安部长下令抓捕的人,前后被非法关押13年多。这个人名叫王征明。
王征明其人
王征明1923年4月生于江苏徐州,15岁不到就参加八路军,16岁加入中共,1940年转入皖南新四军军部,在叶挺、项英、张云逸等新四军早期领导人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保卫军部的情报工作。
1941年皖南事变后,王征明在新四军新领导饶漱石、陈毅、谭震林等的直接领导下,从事情报工作。
1949年中共占领上海后,王征明在上海市副市长潘汉年、市公安局长扬帆的直接领导下,先后任公安局社会处三室主任、政治保卫处副处长、处长,上海市保卫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参与了一系列大案要案的查办。
1954年4月,因工作成绩显着,31岁的王征明携新婚不久的妻子俞芷劼,奉调进京,任公安部二局情报室主任。
罗瑞卿下令抓捕王征明
1955年4月5日,王征明突然被秘密逮捕。签发逮捕令的,正是他的老领导、时任公安部长罗瑞卿。
这天午饭过后,公安部副部长兼政治部主任王昭通知王征明,要他和公安部的王锐夫、路群两位处长到上海,帮助调查、处理与扬帆案有关的事宜。
当晚,王征明被王、路两位处长接走。他上车后,发现车子不是开往北京火车站,而是开到了一个看守所。还没等他回过神来,王锐夫向他出示了盖有“罗瑞卿”大印的逮捕证,宣布逮捕他。
王征明不相信罗瑞卿会下令以逮捕他,以为是下面的人搞错了。因为罗很了解他,多次听过他的工作汇报、听过他在大会上的发言,看过他写的材料,并询问是不是他亲自写的。罗很欣赏他年轻有为,并把他调到公安部,打算委以重任,怎么会下令逮捕他呢?
第二天晚上,执行逮捕令的王昭来了,以审问官的身份对他说:“你的问题很严重,你要彻底交代、揭发,不管是哪个中央委员,都要清算”,“我们等了你一年”。
王征明这才明白,自己被逮捕是真的,罗瑞卿批准也是真的,原因是:中共占领上海初期,他执行了中共华东局书记、上海市第一任市委书记饶漱石、上海市副市长潘汉年、上海市公安局长扬帆“以特反特”的指示。
1955年4月4日,中共七届五中全会在北京闭幕。在这次会议上,饶漱石因所谓“高、饶反党联盟”问题,被开除党籍,接受审查。
同一天,饶漱石的老部下、时任上海市副市长潘汉年被秘密逮捕。饶漱石的另一个老部下、上海市公安局原局长扬帆,早在1954年12月31日就被秘密逮捕。不久,中共中央打了一个“饶、潘、扬反党集团”。
王征明后来回忆说:饶、潘、扬案在上海抓了800多人,还有打成右派流放,逐出公安部门不予信任,名列黑册的不计其数,后果惨重。
王征明因牵涉“饶、潘、扬反党集团”的问题,受到没完没了的审查。他先是被关在北京功德林监狱,后被关到秦城监狱。
王征明认为他干的事,都是执行上级的命令,没有错。他之所以被调到公安部,也是因为公安部领导认可他的工作,因此,不断抗争、申诉。
公安部查来查去,也没有查出他什么问题。1961年5月2日,王征明获释出狱。
公安部常务副部长徐子荣跟他谈话时说:“潘汉年、扬帆问题很严重。你的问题本想等(他们的)案件结案一起处理,现在(他们的案子)一时还结不了案而提前处理(你的问题)”,“考虑到已经(把你)关押多年,党内不打算再给你处分了。”
王征明被秘密逮捕后,最担心的是怀孕才2个月的22岁妻子俞芷劼。当时,公安部领导没有将他被捕的消息告诉俞芷劼。她真的以为丈夫到上海出差去了,耐心等他回来。但左等右等,等到孩子生下来了,也不见丈夫归来。
直到1年半后的1956年11月,俞芷劼才被告知:她的丈夫因潘汉年、扬帆案而被逮捕。但没有告知他被关押的地方,也不准她探视。
直到6年零1个月后,俞芷劼才见到被整得死去活来,一身是病,两次得狂躁型精神分裂症,打砸医院,差点勒死给他看病的医生,险些闯下大祸的丈夫。
王征明回到家时,已经6岁、从未见过面的儿子,喊声“爸爸”喊不出口。
谢富治下令抓捕王征明
1967年11月7日晚,文革爆发的第二年,王征明再次被秘密逮捕,再次被关进秦城监狱。
这次签发逮捕令的,是第二任公安部长谢富治。
一个星期后,俞芷劼向公安部询问为什么逮捕王征明,答复是:“王征明的罪行已经定了:反对毛主席,反对江青。”
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原因有二:
第一,再次受饶漱石、潘汉年、扬帆牵连。
饶漱石1965年8月被最高法院判刑14年,同年9月被假释;潘汉年1963年被最高法院判刑15年,同年2月被假释;1965年8月,扬帆被判刑16年。
1967年5月22日,饶、潘、扬再次被抓捕,并被关进秦城监狱。王征明作为饶、潘、扬手下“干将”,自然在劫难逃。
第二,冒犯了毛的妻子、中央文革小组副组长江青。
王征明第一次出狱后,被送到北京市委党校学习,然后到通县马头公社担任“四清”运动工作队队长。“四清”结束后,被分配到中央政法干校二部任副主任。
文革爆发不久,王征明就受到冲击,中央专案组第二办公室专案人员要他谈对文革的看法。他先表示坚决拥护毛发动的文革,然后,讲了他对江青的一些看法。他说:
“江青在一些场合讲话不注意,影响主席威信。例如江青说各省在北京的办事处都是特务;公安部的苏联专家都是刘少奇搞的,毛主席不知道。”
专案人员要王征明亲笔写下来,他真的写了。
就因为这几句大实话,加上与“饶、潘、扬”有关的旧账,王征明被关秦城监狱7年半,被整得很惨,精神分裂症复发,还有严重肝病等。
妻子的温情救了他的命
1971年9月13日,中共第二号人物林彪在蒙古坠机身亡。林彪一死,立即成了毛的替罪羊。毛将文革中干的许多坏事都推到林彪头上。
1975年,文革初被打倒的邓小平复出工作,被关押的一些干部陆续被释放,其中包括王征明。
1975年5月1日,专案人员向王明征宣布了释放决定。当时患有严重精神分裂症的王征明,死活不愿出狱。
前往监狱接他出狱的妻子俞芷劼,深知丈夫的冤屈给他心灵造成的伤害,强行让他出狱是行不通。于是,她请专案人员离开,自己单独同丈夫谈话,用柔情感化丈夫。她说自己得了肝病,身体很差,希望丈夫出狱后,能够照顾自己。一番真情诉说,王征明马上对她说:“好!走吧。”就这样回家了。
王征明回家后,精神分裂症时好时坏。有朋友来看他时,他竟大声说:“毛主席犯了大错误了……”吓得朋友再也不敢来看他。他还有严重的幻听、幻视、幻觉,疑心很重。
公安部怕他胡说八道再惹祸,决定送他去精神病院,并挑选几个身强力壮的大汉押送,遭到俞芷劼的坚决反对。
她担心他被送进精神病院后,不能自控,随便骂党和国家领导人惹祸,此前为治疗精神分裂症,使用大剂量镇静药物,已严重伤害他的器官,他还患有肺结核、肝病等。对一个两次受了13年牢狱之灾、全身是病的人,再送精神病院,无疑是送死。
公安部最终接受了俞芷劼的意见。在俞芷劼持续5年耐心、细致的照顾下,王征明的病总算好了。应王征明的请求,1982年,他被调回上海市公安局工作。
王征明被平反
1983年8月,公安部对王征明的两次牢狱之灾予以平反。平反决定称:
“1955年4月对王征明的逮捕是错误的”;
1967年11月中央专案组第二办公室以攻击江青的罪名将王征明再度逮捕,是对王征明的迫害。
“饶、潘、扬反党集团”根本不存在
王征明后来回忆说:1954年4月,我由上海调公安部工作。同年年底,扬帆被“解送”公安部,由上海市公安局马敬铮副局长陪送。马完成任务后,即到我北京的家中看我,兜底告诉了我:
当时给扬帆定的罪状,叫做“三千三”“八十五”,即指扬帆包庇特务、反革命分子3300个,其中85个特务、反革命分子用于公安机关内部。
这个虚假的罪名上报到当时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党代表会议上,在党代表中引起群情激愤,都认为潘、扬简直罪大恶极了。
后来,公安部负责复查潘、扬案的承办者李炳钧在复查后曾说:“有人说他包庇3300个特务,但别说3300个,30个、3个又在哪里?皆属诬陷不实之词。”你敢相信么,这些罪名竟然全是虚假编造的。
1982年8月23日,中共中央发出“为潘汉年平反的通知”。
1983年8月22日,公安部作出为扬帆彻底平反的决定。
饶漱石至今没有平反。但潘、扬的反党问题不存在,饶与他们一起的所谓反党问题也就不存在了。
王征明到底为何挨整?
从中共的平反决定看,中共当年整王征明是毫无道理的。但是,王征明却硬是被非法关押了13年多。
王征明牵涉的“饶、潘、扬反党集团案”也是冤假错案。饶、潘被关押至死,扬虽活着走出监狱,也被整得死去活来。
下令逮捕王征明的公安部长罗瑞卿,在文革中第一个被打倒,整到跳楼自杀的地步,也是九死一生。
下令逮捕王征明的公安部长谢富治,1972年病亡。文革结束后,谢被认定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被开除党籍,撤销悼词,骨灰移出八宝山公墓。
王征明挨整,整王征明的人,最后也都挨了整。何故?
2004年《九评共产党》揭开了谜底:中共是一个以“假、恶、斗”为本质特征的邪教;体现在党内斗争中,中共就是一部绞肉机,为争权夺利,它是不择手段的。
大纪元首发:https://www.epochtimes.com/gb/23/1/15/n1390785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