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月10日,旅居美国的前中国人权律师陈光诚起诉王志安名誉损害一案在东京首次开庭,场外聚集众多民众。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于10日下午1点首次开庭审理本案,陈光诚委托的律师团队到场陈述,王志安并未出庭。)
这是我第一次公开正式地讨伐王志安。与其说是讨伐这个人渣,不如说是为盲人维权勇士陈光诚讨公道!如果不是他一而再、再而三地攻击受迫害群体,尤其是肆意侮辱残障人士,我大概永远也不会提这个令人恶心的名字。这是我的第一篇声讨文章。他作恶太多,我会慢慢扒下他的画皮。
我为什么现在发声?因为被恶意攻击的陈光诚本人如果急着“自证”自己是盲人,正好掉进王志安和他的同伙所设的圈套。就好比有人说我不是男人,我要是拚命证明自己是男人,岂不是掉进了他们的坑里?我证明完了,他们又会说我有生理缺陷,难道我还得当众脱光表演给他们看?因此这样的话由第三者来说更好。尽管当我遭受天大的冤屈时,没有几个人站出来为我正名。这就是我跟他们不一样的地方。
陈光诚是不是盲人?这是一个无须证明的事情,就如我是一个男人无须证明。那么,我为什么还要专门撰文谈这个问题呢?因为确实有不少人对盲人没有准确的理解,被王志安带到沟里去了。今天就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盲人这个概念和了解盲人是如何生活的。看完这篇文章后,如果还有人觉得陈光诚不是盲人,还要跟着王志安起哄攻击嘲笑一位身残志坚的残障人士,我祝你和你全家早日残废!
一、医学上如何定义盲人
世界卫生组织(WHO)和国际疾病分类(ICD)标准:较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低于3/60(相当于小数视力<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以中央注视点为中心)。盲人不等于“完全看不见”——约90%的盲人仍有光感、手动视力或残余视野,能辨明暗、大物体轮廓,只有约10%是绝对无光感。
中国残疾人评定标准也将视力残疾分为四级,其中一级和二级为盲(视力低于0.05)。这不是主观判断,而是医学和法律认定的客观标准。王志安的那些鬼话,纯粹是对医学的无知+故意偷换概念!
二、陈光诚的盲人身份早已得到官方和国际确认
陈光诚曾就读盲人学校,享有盲人福利,并持有相关残疾证明。中国官方长期迫害他,出狱后软禁在家,其家乡东师古村一度成为国际关注的维权焦点。他被时代杂志评为年度最具影响力人物,人们普遍尊称他为盲人律师。共产党24小时监视他,从没说他“装瞎”——因为这是铁的事实!王志安一个海外自媒体人张口就来,还调查记者呢!我看就一骂街的大婶。
三、盲人能否看电视?
当然能!看电视和上网是许多盲人的重要娱乐与社交方式,跟平常人一样。他们只是需要依赖辅助工具而已。美国Netflix、YouTube等平台早已提供音频描述(Audio Description)服务,帮助盲人通过语音叙述理解画面。王志安拿“陈光诚看电视”说事,简直蠢到家了。我不相信他会无知到这种程度。他是纯粹的坏!
四、盲人能否摄影?
当然能!世界上有不少盲人摄影师,如法国的Evgen Bavcar(注;文章横幅是他的摄影作品)、美国的Pete Eckert、英国的Mickel Smithen。他们依靠听觉、触觉、空间记忆、声音反馈和辅助设备“捕捉”世界。现代智能手机也内置盲人拍照辅助功能。用“陈光诚喜欢摄影”质疑其盲人身份,不仅荒谬,更是对所有盲人艺术家的侮辱。
五、王志安的真面目
王志安自称最优秀的调查记者,却如此罔顾事实,肆意攻击侮辱一位长期为他人人权奔走呼吁的残障人士。而且还是一个累犯。他上次在台湾公开侮辱残障人士陈俊瀚律师,对陈律师身心造成严重伤害。不久后陈律师离开了人世。虽然我们没有证据陈律师的死跟他的恶意攻击是否有某种关联,但是他如果尚有一丝人性,都应该感到愧疚和良心不安。不再做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但是他没有!
这一次他对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的攻击侮辱更进一步,几乎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他不仅一个人作恶,还纠集一批小喽啰对陈光诚进行二度伤害。我这里只点几个人的名字:网名二少爷、网名美国大兵净多、黄河边。这些人在攻击川普、民进党、法轮功、高市早苗、反共斗士等议题上高度一致,默契得可怕。他们已不是普通的拉帮结派,而是有一个共同的主子——世界上最邪恶的势力中共。他们上了这条贼船,下不来了。因此只会越陷越深、越来越下作。我们要揭露、反击,也要尽量拉他们一把——但王志安这种恶首已无药可救。他应该为他过去所做的恶付出代价!
(新唐人:https://www.ntdtv.com/gb/2026/02/11/a10406534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