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各级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堂而皇之借用法律冲在迫害的第一线,成为残害人民的帮凶,许多其中的“四长”成为惨无人道、灭绝人性的酷吏、打手,双手沾满了人民的累累血债!
据近日明慧网《迫害法轮功 70名中共法院院长遭恶报》一文报导:“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流氓集团发动了对修炼真善忍群体的迫害后,中共最高法院就成了江氏流氓集团迫害的前沿阵地,他们发布荒谬的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使法官们放弃良知与道义,诬判、枉判法轮功学员而不负法律责任。”
“中共的法院院长,被中共赋予了生杀予夺大权,部分人放弃良知,参与迫害法轮功,执行江泽民集团荒谬绝伦的迫害政策,在法庭上一次次灭天理、丧天良,诬判法轮功学员,使这些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人们无端遭受迫害,甚至失去生命。”
十九年来,中国大陆被中共各级法院以“莫须有”罪名冤判的法轮功学员逾万多,仅拿最近几年的数据来看,2016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1,165人;2017年被非法判刑至少有974名;
784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899场;其中有219人是因为控告江泽民而被非法判刑。二零一八年一至十一月份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837人;非法庭审805场。三年合计被中共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达3,105人,2017至2018两年被中共非法庭审的法轮功学员达1,704场。这些冤判案例全部是以所谓“刑法第300条”等莫须有罪名枉加诬判的,没有一例是真正的犯罪。目前,中国大陆各省份对法轮功学员的诬判至今未停止,而且被判刑期越来越重,年龄越来越大。
“据明慧网统计,自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截至二零一七年七月,仅吉林省一地,被中共法院枉判的法轮功学员就达1,292人之多。”
十九年来在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决中,从上至下各级法院院长首当其冲的成为了邪恶帮凶,其中许多人遭到了恶报。下面仅从明慧网报导的七十余名法院院长遭报案例中列举几例:
奚晓明,最高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大法官。奚晓明在任期间,就积极效忠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申诉案件上,都根据中共的要求断案,如:法轮功学员李志勤被河北甯晋县国保大队员警毒打致死案。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三日,案件的代理律师及李志勤的亲属向北京最高法院提出申诉,遭当地电话威胁。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八日,最高法院做出立案通知,驳回文书显示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即已审结,而家属、律师一直没得到消息。
律师气愤地说:“想不到最高法院更黑!简直是枉法裁定!”
李威,辽宁省大连市中级法院院长,被双开。明慧网列举其在任期间枉判法轮功学员王永航的案例:王永航男,大连干均律师事务所律师。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王永航等十位大陆律师在美国获得“十佳维权律师”奖。他多次为法轮功修炼者提供法律援助。先后在大纪元网站发表了致中国最高司法机关的信和致胡温的公开信等,要求最高司法机关立即纠正错误,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信仰者。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六日,王永航为法轮功修炼者从日旭作无罪辩护,被原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下密令迫害,十一月二十七日被沙河口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王永航上诉,大连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一零年二月四日没有经过开庭审理就直接宣布对王永航律师维持非法原判,关押到沈阳第一监狱。二零一六年七月三日,王永航结束漫长的七年冤狱,如期回家。
徐衍东,黑龙江省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二零零四年十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免职,二零零五年被“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徐衍东在任职期间,积极追随江泽民参与迫害法轮功,徐衍东在一九九九年时任省公安厅长期间,紧随江氏集团,参与指挥全省对法轮功的迫害,在其指挥下,曾将法轮功创始人的照片放在哈尔滨火车站入口处,上火车之人必须踩过去,对不踩照片的法轮功学员和有良知的人立即非法抓捕,完全是流氓行为,而且其还派人到各市督促对法轮功的迫害,疯狂一时。在他任职期间,黑龙江省被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中因非法判刑致死人数为二十八人。
吴振汉,湖南省高级法院院长、党组书记被判死刑。吴振汉卖力迫害法轮功,是首批被“追查国际”发出追查通告的中共官员。
柯昌信,湖北省武汉中级法院原常务副院长,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胡昌尤、柯昌信二人均在武汉市中级法院任职,自九九年七二零以来,武汉市中级法院在中共各级“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的操控下,公开践踏法律的尊严,肆意歪曲、伪造事实,诬陷、栽赃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先后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重判。
在二零零零年,该院就有三名法官涉嫌职务犯罪被查处,二零零二年,又发生涉案人数多达五十三名法官集体贪赃枉法串案。二零零四年四月七日,该院原常务副院长柯昌信和副院长胡昌尤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和六年零六个月。涉案人员中,还包括三名副庭长、七名审判员、一名书记员,各被判刑两年至十三年不等。此外,该院还有九名法官受到纪律处分,三十名处级以上干部调离岗位,被调整者占全院七十余名处级以上干部的近一半。
张明鹏,辽宁大连市西岗区法院前院长,二零一八年五月被“双规”。张明鹏,是薄熙来一手栽培的司法界“未来新星”。把大量的法轮功学员枉判后投入监狱成为薄熙来迫害法轮功的模式之一。被称为充当薄熙来“徇私枉法的打手”的张明鹏当时大有用武之地,也因而步步高升。
张明鹏非法庭审的案件,如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判刑十年、出狱后的英语教师王语丝,又于二零一四年被诬判六年,张明鹏任大连市西岗区法院院长期间,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涉及十几名法轮功学员的“大连安锅案”(给当地市民安装海外新唐人电视卫星接收器)。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一日,被大连市中山区法院借西岗区法院对二零一二年“大连安锅案”中的车忠山等十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北京有十二位律师来大连,其中九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三位律师参加旁听,然而车忠山等十三人全部被非法判刑。
宋利菲,女,汉族,一九五二年六月出生,吉林集安人。一九九七年四月,宋利菲任吉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任长春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零一二年八月退休。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审查。
宋利菲在职期间,积极追随江泽民流氓集团暴力打压法轮功,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晚八时左右,吉林长春市有线电视网八个频道突然播出《法轮大法洪传世界》、《是自焚还是骗局》等法轮功内容的电视片。长春有线电视网公司有使用者三十万,观众逾百万人。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日,长春市中级法院诬判刘成军等十五名插播电视的法轮功学员,分别处四~二十年有期徒刑,其中刘成军被非法判刑十九年。而当时在职吉林省政法委副书记的宋利菲,脱不了干系。
陈旭,仕途一直在上海政法系统,历任上海市高院副院长、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院长、上海市政法委副书记、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二零一七年三月初,上海市原政法委副书记、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涉嫌“严重违纪”被审查。据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上海十二年迫害真相》一文报导,十二年多来,上海及外地来沪的成千上万法轮功弟子遭到惨烈迫害,据不完全统计,三十九人被迫害致死或因迫害后致死,三百多人被非法劳教,三百多人被枉法冤判,一千多人被绑架到洗脑班,二十多人或被关精神病院或被迫害致疯致残,成千上万人被任意绑架、关监、抄家、罚款、骚扰、监控、跟踪(不含被反复绑架、劳教、洗脑、冤判);还有近三百不知确切地址、外地来沪被关监、劳教、冤判的人。无数的人被迫害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对以上桩桩罪行,陈旭难辞其咎。
上述遭报案例告诉我们,人民法院是维护公道、伸张正义,保护好人,惩治坏人公堂。不是陷害好人,为虎作伥的黑社会。如今的人民法院,已经丢弃了“人民”二字,部分院长或法官、检察官、警察已经沦为陷害欺压人民的帮凶。当然也有许多办案的公检法人员在法轮功学员的讲真相中,明白了真相,不再枉法办案,使许多法轮功学员被无罪释放,同时也给自己奠定了一个好的未来。
余文生律师在他为法轮功学员周向阳的辩护中说:“中国律师为法轮功的无罪辩护已经十多年了,这场人权灾难依然存在,这场错误的迫害运动中,司法人员也许自始至终都把双方的是非,善恶与正邪,合法与犯罪的关系颠倒了。而本应惩恶扬善,维护公平正义的司法人员却在麻木的或为眼前利益执行着非法意志,十七年来,还在重复著这样一场场非法的庭审,还在无休止的制造著冤案,无法遵从良知,反而助纣为虐。为法轮功的无罪辩护已经十年,今天站在这里,我们感到巨大的耻辱与悲哀!”“此刻为法轮功申辩,也是在捍卫法律的正义,也是在捍卫真善忍普世价值,是在实现法治捍卫人间正义的最高使命!”
为了主持公道、伸张正义,高智晟、王全璋、王永航、余文生、李和平、江天勇等许多正义律师遭受了中共的残酷迫害,他们是为百姓主持公道、伸张正义的人民好律师,是捍卫宪法和法律正义的英雄。而那些为了一己私利而出卖良心、陷害好人的部分院长或法官、检察官、警察,此时在想什么、做什么呢?
写出此文不只是为那些遭到中共残酷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鸣冤叫屈,也是为那些曾经或仍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共司法人员提供一个扪心自问的机会。做人要讲天理良心,善恶到头终有报,这是宇宙中千古不变的真理,望好自为之。
(大紀元:http://www.epochtimes.com/gb/18/12/7/n1089617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