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消息,针对中欧之间有关中共可否主张市场经济地位的争端案,世贸组织(WTO)将做出不利中共的裁决。港媒认为,这对中共将是重大打击。
这一争端始于2016年12月12日,即中共加入WTO满15年的第二天。当时中共向WTO提出申诉,要求欧盟和美国承认其市场经济地位,终止以“替代国”比价的方式,对中国商品进行反倾销调查。
根据WTO官网文件,中方控告欧盟的案件已在2017年4月成立争端解决小组,该小组预计在今年第二季度做最终裁决。至于中方控告美国的案件,则继续陷于停滞。
彭博社日前引述两名知情人士消息指,WTO争端解决小组已完成中欧争端的初步裁决报告,并交给当事国检视。根据报告内容,裁决认定中共不能主张在2016年12月11日“自动取得市场经济地位”。
港媒指,这项裁决等同给予WTO成员更大的裁量权,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计算中国商品的倾销幅度。
WTO做出这项裁决的背景是,美国正在通过贸易战逼迫中共进行结构性经济改革,欧盟也将中共定义为经济上的竞争对手,强烈要求中共开放市场、停止盗窃技术和违规政府补贴等扭曲市场的做法。
中共宣称2016年应“自动取得市场经济地位”的理由是,根据《中国加入WTO议定书》规定,中国作为“非市场经济体”,中国企业在遭遇反倾销调查时,不是以中国国内产品价格与出口价格对比,而是选取替代国的产品价格与中国产品出口价对比,来确定倾销幅度。而《议定书》第15条规定,世贸组织成员于中共加入WTO满15年时,停止对中国反倾销调查的“替代国”做法。
中共据此主张,在入世满15年时,自己应当“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
但是,美国、欧盟及日本等多数WTO成员都不同意中方主张,认定其尚未具备市场经济地位。
美国曾发表声明指出,市场经济地位不能“自动取得”,因为《议定书》中的其它反倾销条款仍然有效。
欧美学者认为,《议定书》第15条的内容并非如中共宣称的那样简单,也不是一个孤立的条款。根据上下文、条款标号以及条款设立的目的可以断定,对该条款的正常理解应该是:在中共加入WTO满15年后,必须由各成员国再次确定中国是否还是“非市场经济国家”,以确定是否对中国产品仍沿用“替代国”比价方法。
早在2016年6月,中共党媒人民网也曾引述中国学者表示,中共能否在2016年“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并非单纯由WTO协议和《中国加入WTO议定书》决定的,同时也取决于美国和欧盟根据其国内法来判定是否给予中共“市场经济地位”。
中共加入WTO时就承诺逐步进行市场化改革,但十多年来从没有兑现,反而继续设置贸易壁垒封闭国内市场,利用政府补贴大举对外倾销,并盗取国外先进技术实现“弯道超车”,持续对欧美经济造成巨大伤害。
欧盟国家担心,一旦中共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对中国商品进行反倾销诉讼的难度将大大增加,中共对外低价倾销将获得更大优势,这对WTO来说将是一场灾难。
(新唐人:https://www.ntdtv.com/gb/2019/04/19/a1025602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