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开中共监狱的神秘面纱:中共监狱是这世上最黑暗、最残暴的监狱,各种酷刑令人发指,超出你的想像!
铁流囚禁一年纪念
重庆难友牛立华最近写了一篇回忆坐监的文章,读后使人感到术束惊心。他的经历和我近似,学生时代被划成极右送劳动教养,因不认罪不接受改造,升级为反革命,戴刑具、关小监、什么罪都受过。1979年改正平反后,由于发奋钻研,成了重庆市有名的热处理工程师。而今也年近八旬,对悲惨往事仍记忆犹新。他文中所叙之事我都是经历者,诸如戴反铐、关小监、砸脚镣,我全领尝过、品味过。那“云南昭通监狱有一副六十四公斤的脚镣,两个硕大的脚箍之间有七节锚链,链环所用钢条的直径为三十五毫米”,1961年12月我关在四川省旺苍县看守所就整整戴了半月。戴上这种脚镣根本不能行走,只能两足在地面上移动,不到半小时两个脚关节即被磨破,裸露出韧带,其痛苦难以言表。毛时代的囚徒也划分为左中右三类,即靠拢政府积极接受改造的,所谓积极份子,二是不靠拢政府但能“遵纪守法”,三是不认罪反对“改造”的。狱吏的政策是:对第一类鼓励依靠,对第二类争取分化,对第三类孤立打击。因此监狱和劳改队设有集训队或严管队,独居堂和小监。我们称它为监中之监。这监中之监,即小监。
1986年四川省兴文县新华劳改硫磺厂关过我的小监,高一点五米,长一点八米,宽一米五,为石条所砌,暗无天日,从不放风,吃喝拉睡全在一起。我被整整关了三个月,放出来衣服都长了霉菌,关节不能正常活动。三个月没人和我说话,能看见的是日落月升,好在我意志坚强,没有关疯关傻。我曾写过一首蹲小监的诗:
斗室三尺天地宽,蚊虫狂吠去又还
尿池临鼻大如海,石墙嵌身高似山
景色绚丽激情志,正是发奋好时间
笑共日日挥彩笔,文章风流破大关。
我的诗集《风波万里》中好诗,就是这时写成的。我反抗暴政的唯一手段,就是用文字把暴政记录下来,告述生者和来者。今天难友牛立华比我记录得更详陈,特此向网站推荐,让全世界善良的人们都知道中共监狱的黑暗与残暴,让这块耻辱的历史“丰碑”永远鞭挞他们丑恶的灵魂。
小监
1958年,我进入中国的监狱以后,才知道在每个阴森恐怖的监狱中除了集体居住的监舍以外,还都修建有单独关押犯人的禁闭室,各地的叫法不一样,有称小监的,有叫独居的,有叫小号的。小监是“保密”的,相当一部分在劳改场所关押了五六年的人员,直到离开那个劳教或劳改场所也不知道小监的位置和内幕。我有幸坐过四川磨床厂的和苗溪茶场十三队的小监,也听难友说过其他监狱的情况,现披露一二,以立此存照。
四川磨床厂位于成都市闹市区,今蜀都大道北侧,通惠门公交车站对面,西邻西安路,东邻同仁路。进门右侧是办公楼,靠里面一点,有一排南北走向的平房,那是干部食堂,隐蔽在干部食堂后面就是小监所在,小监和干部食堂是共用一个屋顶的,中间隔墙把小监和食堂分做了两个部分,中间有一条大约一米宽的通道,十个小监连成一排,每间的面积约为三平方米(一米五宽两米长),高约两米。没有床铺,没有桌椅板凳,有门无窗,门中间开了一个距地面一米六左右、宽约22厘米、高约15厘米的通气孔,外面钉着拇指粗细的钢条。室内没有灯,通道里有电灯。这是我住过的条件最好的小监。监管人员是狱警从就业人员中挑选出来的所谓“靠拢政府”、“接受改造”的积极份子。1962年我无辜地在那里关了两个月,监管人员是罗明和陈亚英(女),罗明现居重庆,陈亚英目前居住在成都四川磨床厂内。均年逾古稀,尚健在。
成都动力机械厂兴建于六十年代初,位于驷马桥附近,老地名叫荆竹坝,占地数百亩,关押着数千名(规划可关押一万人)劳动教养分子和解除劳教仍被强制留在劳改企业的就业人员。在厂区一角,紧靠武警连队驻地,有一个神秘的院子,小院的大门紧锁着,间或有两三位狱警出入。这里没有挂牌,被称为集训队,是监狱中的监狱,闲杂人等一律不得靠近。院子深处修建了一排平房,中间是个较大的屋子,可供训话、开会或学习之用。靠东是较小的空房和办公室。靠西为漆黑的禁闭室,一间比一间低矮、阴暗,最里面的一间,高度一米左右,人只能像狗一样钻进去,蜷伏其中交待问题。那是用来关押“反改造分子”的。谁是反改造分子呢?全凭管教干部一句话。
苗溪茶场十三中队在修建监舍的时候专门修了一排面积特别小的房子,一共十间,内部尺寸是1.75米见方。用来单独关押“危险”的犯人。苗溪茶场除每个队都有小监以外,还在场部附近、两山之间的夹沟内修建了直属场部的集训队,据闻惨不忍睹,惜未能亲身体察。2000年苗溪茶场迁至成都龙泉驿,定名为川西监狱。昔日之小监已荡然无存,想看也看不到了。
1979年5月25日《人民日报》对张志新之死的报导中说:她被关在一个只能坐、不能躺、不能站的“小号”里,几天过后这个顽强的女子终于精神崩溃。可见不仅四川监狱有小监,辽宁监狱也有小监。那时候流行的口号是全国一盘棋。
2012年媒体爆出法西斯式的“棺材仓”。该种小监在湖南省邵阳市龙溪监狱内。狭小的空间,四周全部由厚重的钢板焊接而成。双层铁门,门上开了一个送饭用的小窗口,地面是水泥浇筑的,在左侧留了一个排泄孔。囚室长2米、宽1米、高1.6米,里面漆黑一片,空气污浊。没有灯光,没有被褥。只有苍蝇、蚊虫、虱子。医生指出,假如一个人长期被关在狭窄空间,身体屈曲,筋络无法舒展,会令关节硬化,失去活动能力,同时也会引致肌肉萎缩、手脚无力。关节硬化和肌肉萎缩很难完全复原,即使离开恶劣环境,手脚也只能恢复部分功能,落下终身残疾。再加上墙壁、地板太硬,没有软垫,皮肤受挤压容易溃烂。著名人士李旺阳曾多次被关押在“棺材仓”里,2012年不堪折磨,弃世而去。
雷马屏农场的小监是一个旧式的羊圈,地面上还散落着羊粪。
峨边沙坪茶场某中队的小监只有鸡笼那么高,重庆市公安局的蒋伯龄被划为右派后曾在沙坪茶场长期关押,在其遗作中有简略的描述。
据了解,位于城市的监狱,都有小监。位于山区的监狱,除了场(厂)部直属的集训队以外,各个中队都有小监。希望司法部门的有识之士,将中国这一特色作为一个课题,切实调查,如实描述,为中国监狱发展史增添光辉的一页。
手铐、脚镣、绳子
手铐和脚镣是各个国家都有的刑具,手铐束缚两手,脚镣限制行走速度,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或犯人逃跑、行凶。使用刑具无可非议,只要世界上还有犯罪现象,就需要有限制罪犯活动能力的工具。中共对刑具的使用颁布了相关文件,抄录于后:
“戒具是国家执法机关为防止犯人自杀、逃跑、行凶或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而依法备置的拘束人身的工具,是对有危险行为的罪犯的人身所使用的防御性器具。对罪犯使用戒具,主要适用于防止罪犯干一些伤害人民群众的过激行为,起到约束的作用。
中国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使用的戒具仅限于手铐、脚镣、警绳、电击警棍四种。
罪犯在劳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使用手铐或脚镣:
(1)有行凶、逃跑、纵火、暴动、闹监、抢夺武器行为的。
(2)有破坏劳改场所设施、秩序和国家物资等行为的。
(3)罪犯在押解途中的(成批调动除外)。
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使用电击警棍:
(1)追捕逃犯遇有抗拒时。
(2)处理罪犯暴动、骚乱、聚众闹监和结伙斗殴事件,警告无效时。
(3)遇到罪犯行凶报复或袭击,需要自卫时。
在追捕逃犯时可以使用警绳,但在劳改场所内禁止使用警绳或其他绳索捆绑罪犯。
对年老患病,残疾犯人以及未成年犯在一般情况下禁止使用戒具;对女犯,除特殊情况外,也不得使用戒具。罪犯加戴手铐、脚镣的时间,除经人民法院确定执行死刑等待执行的以外,一般为七天,最长不得超过十五天。凡加戴戒具的犯人均不应再参加监狱内的劳动。严禁对罪犯滥用戒具,或者把戒具当作刑具使用。
对罪犯使用戒具,必须事先报请监狱主管领导批准,遇有特别紧急的情况,可以先加戴戒具,但应立即补办报批手续。”
这个文件和中共其它文件一样,徒托空言。是写在纸上的,是写给别人看的,实际执行情况与文件大相迳庭。无论是哪个监狱,包括地处京畿要地、直属中央管辖,关押周扬、陆定一、吴晗等中共高级干部的秦城监狱,法西斯式的审查方式(毛泽东1972年对秦城监狱虐待在押人员下的断语)也大行其道,那些荒山野岭中的监狱更加肆无忌惮,自不待言。直到现在酷刑也未禁绝。
中国共产党管辖的监狱在刑具的使用方面有独创,略作介绍如下:
一是名称变了。
不叫刑具,叫戒具。把刑字去掉,换了一个戒字,远离刑讯逼供这几个字,似乎只是给犯人带一个戒指,据说这是中共所谓的革命人道主义。
这戒具,不是戒烟、戒酒、戒毒,而是戒掉人格、戒掉自由,让戴戒具的人记住个人不拥有对身体和精神的所有权,就如同奴隶社会要对奴隶施以去须鬓的耐刑,去发的髡刑以及鲸、劓、刖、宫等肉刑一样。
从1958年我被关押入狱起,到1979年出狱止,亲眼所见,亲身感受,监狱里和劳改场所滥用刑罚、捆绑吊打之风极为普遍,文化大革命期间达到顶峰。被打致残、致死的屡见不鲜。我离开监狱三十余年了,“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口号充斥于报纸和CCTV等传媒,看守所内狱警、狱霸滥施淫威,有加无已;“躲猫猫”死,“喝凉水”死等离奇古怪的传闻依然不断;又多了城管暴力执法,军警滥施刑罚等违宪行为。
二是结构变了。
一般的手铐是由两个可以开合的金属卡环和中间一根大约30厘米长的链子组成,表面比较光滑,多为钢制,外面镀铜镀铬,这个叫“洋手铐”。中共监狱中多半用的是“土手铐”,凡有锻工的监狱均可自制,结构简单、成本低廉,两个端部有孔的半椭圆形铁环,由粗钢锻打而成,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椭圆形的空间,中间穿一根铁栓然后上锁。犯人的两个手腕挤在这个椭圆环里贴的紧紧的,没有一点空隙,两只手不可能有活动的余地,这是中国共产党的发明,毛泽东思想的体现,推广于全国各地监狱。
脚镣是一种用于束缚犯人双脚使其不能走快的警用狱用器械,通常由镣环和镣链两部分构成,将镣环套在犯人的双脚脚踝上,镣环上配有锁具或者铆钉孔,可以通过锁具或者铆钉将镣环固定在犯人双脚上,镣链是连接双脚镣环的金属链。脚镣可以防止犯人逃跑,由于两脚之间的连接很短,犯人难以迈开步幅,且走动时候有声音,能提高监护人的警觉。
脚镣的束缚作用有两种:
一种是重量束缚,即所谓重镣。脚镣重量不低于三公斤,使犯人双脚由于拖着重物而不能走快;此种脚镣多用于重刑犯,中国有关狱政管理的文件中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等待执行的囚犯,采用九公斤重的铆钉式死镣;此种脚镣对犯人脚踝伤害较大,犯人常使用旧布缠绕保护脚踝。行走时戴脚镣的人可以用绳子系在锚链中间的环扣上,然后把绳子套在脖子上,或拴在裤腰带上,分担一下脚下的重量。
另一种是步幅限制,即所谓轻镣。通过控制镣链长度限制犯人步幅,使其不能走快;西方国家普遍使用的脚铐就属于此种类型,质轻而链短,通常此种脚镣的整体重量为两公斤左右。常可见到犯人戴着脚镣一路小跑,但由于步幅很小,行动还是受到了较大限制。
中共监狱里的脚镣也有创新,重量增加了,从七、八公斤到三、四十公斤不等。苗溪茶场十三队李盛照(四川大学经济系学生,反革命,已平反)戴了七年十四公斤重的脚镣;胡世富(半文盲,木匠,反革命,已平反)戴的是二十公斤重的脚镣;费宇鸣(四川江油建设银行干部,反革命,已平反)、王地山(四川大学中文系学生,南下干部,反革命,已平反)戴的是十二公斤脚镣。据说云南昭通监狱有一副六十四公斤的脚镣,两个硕大的脚箍之间有七节锚链,链环所用钢条的直径为三十五毫米,王志仁(某兵工厂技术员,反革命,已平反)、陈礼昌(云南昭通新生电机厂厂长,反革命,已平反)戴过这副脚镣。其重量大概可以申请吉尼斯世界记录了。
有的地方,脚镣中间不是锚链而是一块形如汽车钢板弹簧、长约尺许的扁钢,人们可以想像戴着这种脚镣的人如何走路,这也是中国共产党的发明。
(未完待续)
“往事微痕”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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