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司法“先进单位”真相(2)
中共独裁下的中国没有法治,暴力残害善良民众的个人和单位却反而“立功获奖”、成为司法系统学习的“榜样”。
在人类社会中有君主制、君主立宪制、法制、法治这么几种国家体制,中共统治下的中国都对不上号。在法治的国家里,意味着每个人都受到法律的约束,包括立法者、行政官员和法官。而在中国迫害者却被“嘉奖”。
接上文:涉酷刑和数十命案 马三家教养院竟被中共褒奖
本篇以河北高阳劳教所为例:
河北高阳劳教所因所谓的“转化”(逼迫放弃修炼)法轮功学员的“转化率”高,被中国司法部评为“全国文明第一劳教所”,全所警察记“集体二等功”,劳教所所长王培毅被多次“嘉奖”。
高阳劳教所还被央视“焦点访谈”、《河北日报》等中共媒体以“春风化雨”为主题重点报导。
然而民间的一则“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人间地狱,河北高阳”的民谣,却真实地道出了高阳劳教所的血腥罪恶。
高阳劳教所所长王培毅、副所长武士旺在任职期间实施酷刑迫害法轮功学员。高阳劳教所设有高压电棍一百多支,使用酷刑手段五十多种;二楼常年设有带隔音和监控设施的“魔鬼屋”作为秘密刑房;办公室、值班室、库房、所内菜园和野外庄稼地,以及远离劳教所的几个奴工“劳务点”,无处不是毁人的刑场。
特别在夜间,针对女性法轮功学员的酷刑摧残经常发生,警察把她们拖进“牢中牢”、推入“埋人坑”、通上“电老虎”,在闪烁的蓝光和堆堆篝火下,把人折磨得血肉模糊、生不如死。
高阳劳教所至少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7人,致精神失常4人,伤残者不计其数。
女子大队长(原五大队长)杨泽民是暴行的总指挥,指使手下警察狠狠地打法轮功学员。一般他不动手,但一出手就残忍无度,与刽子手无别。他说:“不管你们以前怎么样,不管别的劳教所怎么样,也不管国家法律怎么样,到了这就得听我的,不然的话,就凭我在高阳混了这么多年,治死你们!”等等。
案例1:被活埋、烧烤
2002年11月中旬,大队长杨泽民等人将法轮功女学员铐在农田里。他们在附近搭起两处帐篷,点起篝火烤吃东西,吃喝后拿起电棍电击学员,然后把她们扔在户外,冷冻一夜;第二天早晨,才把她们带回监室。每天都有法轮功学员被带到野外折磨。
同年4月份的一个晚上,近三十名警察将杜红彩、许艳香等五名法轮功学员强行押到野地,分别推到五堆火旁。火堆相隔几十米,每堆火旁有五六个警察守着一个深坑。
警察冲着她们吼叫:“是用火烧死呢,还是活埋?长痛不如短痛!”他们把保定法轮功学员李金玲埋到胸口处,还不断电击她的头部。
唐山法轮功学员宋贵贤被埋到脖子的高度时,几个警察又把她抬起来,横在火堆上烧烤。她的整个后背都是血泡。
法轮功学员被持续折磨到天亮。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这样活埋摧残过,有的还不止一次。
案例2:被用动物摧残
法轮功学员王春梅自2003年4月连续三四个月被暴力“转化”。3个警察、5个犹大(在逼迫下放弃了修炼法轮功者)和2个犯人,白天把她关进“小号”里进行洗脑迫害,夜里把她拉到野外用酷刑摧残。
他们在她的双腿上放一根木棒,一个警察站上去来回毂辘。她的双腿被压得黑青,肿得如柱子般粗,使她不能站立。
同年5月26日晚,警察把王春梅铐在野外,用毒蛇缠在她脖子上三次;又把壁虎放在她身上,用电棍追着壁虎电,直到把壁虎电死。警察无耻地说:“我电壁虎呢,没电你。”
随后,警察再把她按倒在地,用粗木棒从她的腰部用力往下身滚压,再用电棍电击她的脚,致使她双腿紫肿,小腿里面化脓,脚肿得流脓水,穿不上鞋。
她绝食抗议,警察用五爪电棍电她的脚面,一根就顶五根用。
案例3:被关“魔鬼屋”
2003年7月29日,衡水市法轮功学员李霞被扒光搜身后,逼写所谓放弃修炼的“保证书”。她拒绝后,警察就用电棍电了她半个多小时,并替她写了一份,强拉她的手按手印。晚上7点,李霞因拒绝报数,被拉到二楼“魔鬼屋”电击。
在“魔鬼屋”里,墙上和顶棚画满了红眼睛、长耳朵、大舌头、呲着獠牙的鬼怪,吐着芯子的大蛇,还有骷髅堆、色狼、美女等,并写有不少淫秽的话。
屋顶有一盏泛着蓝光的灯,高音喇叭播放着恐怖、杂乱的音乐;里边有一块钉了铁环的门板,是铐人用的;屋子没窗户,但有电子眼,人进入后感到阴森恐怖、毛骨悚然。
“魔鬼屋”里装有隔音板,受刑者无论如何喊叫,外面根本听不到。里面的墙壁、地面全被海绵软包,以防人在极度痛苦时撞墙。屋里有一个隐门,供警察出入。
2003年11月7日,李霞再次被关进“魔鬼屋”。
医生王国友抓住她的头发一连打了她几个耳光,她顿时眼冒金星,只觉天旋地转。他们开始电她的后背、脚心、脚背、腿、胳膊;在她脖子的两侧,警察各用一根电棍同时电,她痛苦得牙齿喀喀响。
狱警魏红玲不停地逼问她写不写保证,说:“即使违心的,你也得写!”李霞回答:“死也不写!”他们又疯狂地电了她三个多小时才停手。
当她回到班里时,人们看到她全身都是红点,面部肿大变形、片片青紫,两手全是泡,手腕被手铐铐肿、破口,胳膊和脚背上脱了一层皮。即使这样,警察还每天逼她到地里做奴工。
高阳劳教所这样毫无人性地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以达到高“转化率”,但迫害者遭遇厄运,如影随形。
2005年2月,高阳劳教所所长王培毅,副所长武士旺,被当地检察机关逮捕,罪名是“滥用职权和非法拘禁”。王被捕引起河北政法系统极大震动,那些曾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们,人心惶惶,嚣张气焰大减。
(待续)
资料来源:明慧网
(大纪元:https://www.epochtimes.com/gb/21/2/15/n12754152.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