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问题,已经在中国哲学界讨论过很长时间,这与西方政治话语中的讨论时间一样长或更长。
例如,想想生活在公元前6世纪的中国哲学家老子的著作。
他是《道德经》的作者,该书敦促统治者不要过多干涉日常事务,允许人民采取自己的个人行动。
《道德经》摘录说明老子是有史以来第一个“自由主义者”:
禁令越多,人民越穷。(“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
法律越多,小偷和土匪越多。(“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人民很难维持秩序,因为他们上面的人干扰太多。这是他们如此难以维持秩序的唯一原因。
在道家政治哲学中,和谐只能通过竞争而不是政府控制或监管来实现。
这种中国的政治哲学与亚当·斯密(Adam Smith)、弗里德里希·哈耶克(Friedrich Hayek)和其他西方自由理论家在17世纪末至18世纪后期发展起来的政治哲学惊人地相似。
美国的开国元勋也有类似的思想。
托马斯·杰斐逊特别了解这些思想,他谈到了“人才和美德的贵族”和公立学校制度,汉学家克里尔(H.G.Creel)指出,这种制度显然是从中国借来的。
虽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西方文件,如1689年英国人权法案和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都体现了有限政府或法治等思想,但其起源肯定不是西方的。
事实上,中国人有一个“政治”理论,在许多方面,它比西方的自由传统至少早了两千年。
追溯到公元前12世纪,“天命”的概念将政治统治者的合法性与其道德诚信联系在一起。
在《论语》中,一本收集伟大哲学家孔子的谚语和思想的中国古代书籍中,可以找到这样一句话:“不懂天命的人不能当统治者。”(“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
儒家学说认为,天命是掌握了解中国政治传统的最重要概念。
这是中国人民公认的原则,它不仅是为了遏制滥用权力,而且是为了推翻一个压迫性的政府。
据中国学者陈凯通(Chan Kei Thong)介绍:
如果皇帝变得无道无德或他的统治变得专制,人民有理由认为他已经失去了统治权,他和他的王朝应该被取代,甚至被推翻。
一个不再仁慈统治的皇帝可能会被推翻——这是服从的持续性质的有趣结果。中国历史也记录了许多此类行为的例子。
事实上,周朝(公元前1121-249)推翻前商朝(公元前1765-1122)就归功于这个概念。
它还规定,只要某些人公正、明智地统治,而不是以自己的私利为核心,他们就可以当家作主。
这不限于任何特定的统治者或王朝或社会等级。有趣的是,明朝的创始人(1368-1644年),朱元璋开始他的事业时一无所有。
也正是因为这些理念提倡因果报应、原则性的治理、问责制和仁慈的统治等原则,中国共产党在过去半个世纪里一直试图压制和清除这些中国的政治传统,因为这将对中共的合法性构成非常真实的威胁。
与现代民主规范产生共鸣的授权原则——是中共控制的对立面,将对中国政权构成真正的生存威胁。
值得一问的是,中国人民能否在共产党政权几十年的压迫中重新发现这一使命的真正含义?他们能否从这一任务中汲取灵感,抵制中国共产党的统治?
作者简介:
奥古斯托·齐默尔曼(Augusto Zimmermann)博士是珀斯谢里丹高等教育学院(Sheridan Institute of Higher Education in Perth)的教授和法律系主任。他还是西澳大利亚州法律理论协会主席(the Western Australian Legal Theory Association)、西澳大利亚法学家法律杂志(the Western Australian Jurist law journal)主编和西澳大利亚州前法律改革专员。
(大紀元:https://www.epochtimes.com/gb/21/8/22/n1317961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