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前的一个夏天,正在青岛大学附属医院接受治疗的青岛市民郭志艮,亲身见闻了警察贩卖器官的一幕,至今回忆起来还历历在目。
那个要做肾移植病人的妻子,把钱递给警察时,警察在跟大夫讲,死刑犯的父亲来领尸体,他就问他要证件,这个、那个证件,要第四个证件的时候,他父亲没能拿出来。警察就说:“抬走!”拉着(尸体)就走。郭志艮回忆病人家属告诉他:“死刑犯父亲‘哎呦’叫了一声,两个眼睛一直跟着这个车,很可怜。”
“这个家属给我这样讲的。而且我也看到她正在用纸包一些钱,说大夫叫直接把这钱送给公安局干警。”郭志艮说,“家属回来以后就上我们病房说,她去送钱,而且亲眼看见,死刑那个人就躺在那个地方。”
亲身见闻:警察与医院勾结贩卖器官
郭志艮告诉大纪元,1991年4月份的时候,他因患有再生障碍性贫血入住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当年夏天的一个下午,他去厕所的途中,经过肾脏科(血液科与肾脏科当年在一个区域),听到有人在该科病房内哭泣。
郭志艮是基督徒,平常在医院里愿意传福音,心生怜悯,上前询问,得知病人身患尿毒症,一个死刑犯明天就要执行死刑,血液配型已成功,第二天就要进行肾移植。之所以哭,是因为刚签完医院免责协议(手术成功与否,病人生死与否,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内心恐惧。
郭志艮回忆,这个病人不到40岁,看起来像个干部。
他说,当时是有两个人同时进行肾移植,哭泣的那位病人手术成功,但另外一位病人在手术台上当场死亡。青岛的报纸,还对此做过报导,说肾移植手术成功。
郭志艮与病人家属的交谈中得知,家属需要额外支付一笔现金,直接给公安警察组成的“抢尸队”。“这个钱单独给警察,给抢尸队”。
他说:“家属还和我说过,警方在这以前已经将死刑犯和器官接收者血液配型成功。执行死刑当天,警方会采用刁难的手段,问死刑犯家属要各种没有明文规定的身份认证证件,只要有一样证件家属没有携带,便可以否定死刑犯与其家人的亲属关系,可当场将该尸体定性为无人认领的死刑犯。抢尸队就可以立即将死刑犯尸体私自运走,将身体各器官通过医院非法贩卖给病人,这就是肾脏的来源。”
郭志艮告诉大纪元,“当这个病号和我讲这个事情,我心里非常非常难过、非常生气。自己的父亲看着儿子就这么给抬走了。因为法律规定,死刑犯家属可以领回去。如果没有这个明文规定,我还不生气了。有明文规定,还以各种理由在枪毙前就配好型。就是明确不让死刑犯家属认领尸身,这个公安局的邪恶,我觉得很生气。”
根据中共1984年的《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只有在无人认领尸体或家属拒绝认领的情况下,或者在被判刑的罪犯自愿将其尸体进行解剖、或家属随后同意使用的情况下,才能摘取器官。
公开资料显示,青岛大学附属医院是中国最早一批开展肾移植手术的医院,1982年进行第一例肾移植手术,1993年5月正式开展肾脏移植,2013年肾脏移植科单独成立科室。
大纪元记者调查发现,青岛大学附属医院1991年已在做肾移植。记者问:“我们1991年有做肾移植吗?”青岛大学附属医院肾移植科医生回答:“有有有……现在都上千例了……”
大陆医学百科网资料显示,在中国开展肾移植的医院,1991年已达到77家,1993年增至95家。
上世纪九十年代已形成器官移植利益链
中国的器官移植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始于20世纪60年代,当时在外国医疗顾问的帮助下,进行了肾脏移植手术。在这个阶段,全世界受体患者的存活率非常低。
第二阶段是医疗机构、警察、司法和监狱之间的合作正式化,奠定了在1980年到1990年间死刑犯器官强制摘取的基础。
从1983年起,有两个因素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的器官移植行业:一是自1983年以来,中共每年都会开展“严打”运动,死刑犯剧增,增加了移植器官的供应量;二是被广泛用于预防器官移植排斥的免疫抑制剂的环孢素A,被引入中国,大大提升了移植手术的成功率。
到了1984年,中国各地至少有98家医院开始了器官移植手术,并在武汉成立了一个全国性的协调机构——器官移植登记中心。
根据《中华器官移植杂志》,自1988年以来,中国进行的肾脏移植手术数量增加了一倍多,1992年共进行了1905例此类手术。
公开资料显示,到1998年底,中国共有80多个单位开展肾移植,肾移植总数超过2万例。一年有功能存活率接近95%,5年存活率超过70%。
这一阶段的器官源主要是死囚犯,中共央广网2015年1月1日也证实,中国的器官移植之前是以肾移植为主,后来逐渐也有肝脏移植。九十年代时,器官移植除了少部分亲属之间的互相捐献,其它器官源大多来自死囚。
根据1994年人权观察的报告,1992年8月,一名最近被释放的中国囚犯告诉一家香港报纸说:“在北京、上海和广州等大城市的刑场,总是有一队医生在现场,一旦囚犯被枪决,医生就会立即解剖尸体,取出所需器官。”
促使中国移植器官利益链形成的另一个因素是,20世纪90年代,中共政府逐渐减少了投入公共卫生体系的资金,器官移植成为医院的生财之道。大量香港、新加坡和邻国的富有的病人,前往中国进行器官移植。“只要有钱,就能在中国做付费器官移植,避免在本国漫长的等待,这已经不是秘密。”大赦国际1995年写道。
在1992年底BBC的一次电视节目中,香港医生陈文岩(Man Kam Chan)说,他已将一百多名病人转到中国进行肾脏移植,他知道这些尸体来自哪里,“据我所知,这些肾脏都是……来自被处决的犯人。现在之所以有这么多肾脏可供器官移植……是因为中国(中共)的法律环境不断恶化。”
第三个时期始于2000年初。随着1999年7月20日,中共开始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器官移植在中国真正发展为一项产业。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院长何晓顺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2000年是中国器官移植的分水岭。2000年全国的肝移植比1999年翻了10倍,2005年又翻了3倍。”
2020年3月,英国大律师尼斯爵士(Sir Geoffrey Nice QC)主持位于英国伦敦的独立人民法庭“中国法庭”发表最后的书面判决,结论:“(活体)强摘人体器官已在中国各地大规模发生多年,法轮功学员是其中一个——而且可能是主要的——人体器官来源。”
“我们就觉得应该发声”
郭志艮夫妇现在与儿子一家居住在英国,一家人经常看大纪元、新唐人,上面报导的中共灭绝人性的活摘器官的行为,勾起了郭志艮的回忆。
郭志艮的儿子对大纪元表示:“我们就觉得应该发声,我父亲想要把这个事情说出来,压在他心里30多年了。”
“他一看到咱这报纸,还有播报以后,就特别有共鸣,觉得这些亲人,这些亲属是多么的痛苦,然后,还得不到别人的同情。”
“他们认为死刑犯不值得同情,这么一种高级动物的思维,不把人当人看的这种思维。”
郭志艮表示,“从《大纪元时报》中得知,很多法轮功信仰人士,在中国遭到灭绝人性的活摘器官的违法行为,结合我此前在医院的所见所闻,更加佐证了该反人类的违法行为,并且早在30年前就已如此明目张胆和猖獗。”
他说:“我及家人对那些受害的信仰者及其家人深感同情,结合自身经历,对这种国家三级甲等医院和政府执法部门相互勾结,违法获取并贩卖死刑犯器官的行为,本人非常震惊且极为愤怒,每每想起,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正如《圣经(旧约)》约书亚记,耶和华神勉励约书亚带领以色列百姓过约旦河一样——面对邪恶‘只要刚强,大大壮胆!’因此,我愿意在贵网站和报纸等媒体实名举证如此骇人听闻的恶行。”郭志艮说。
“希望通过我的实名举证,能够让更多的人看到,特别是有过共同经历的人、知情者,恳请你们大胆举证,相信邪不压正,相信上帝给我们的智慧与平安!”
“给自己子孙后代留下的最宝贵的财富就是——坚定信仰,推行公义和活出爱的社会环境!只有这样,内心才会有真正的、持久的平安!”他说。
(大纪元: https://www.epochtimes.com/gb/23/1/31/n1391956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