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中纪委书记李希的一封公开信
李希先生:您好!
25年前,我是一名中纪委监察部官员,同时也是一名法轮功修炼者,就因为我本着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于1999年5月7日写了致江泽民的信《法轮大法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之后,我被“隔离审查”4个半月、135天,被开除党籍、辞退回家。
16年前,北京第29届奥运会开幕前夕,就因为我继续本着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坚持在法轮功问题上讲真话,我被当时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最大帮凶,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下令抓捕,并被非法判刑五年。
在被非法监禁的五年里,我一如既往地本着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以白纸黑字向江泽民等索赔超过1亿元人民币这种特殊的方式证实:法轮功是真正的科学而不是说教与唯心;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是完全错误的。
2013年7月11日出狱后,鉴于中纪委监察部领导不能依法解决我的工作问题,我不得不办理出国护照和赴美签证。
出国前,我将我办理护照和签证的具体情况,寄挂号信,向当时的中纪委办公厅办公室主任陈浩,我的老同事、中纪委办公厅主任刘明波,我的老同事、中纪委研究室副主任孙飞,我的老领导、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副书记赵洪祝等,讲得一清二楚。
我坐上车离开家、离开北京、离开中国的那一天,心中并没有马上就要到美国了的喜悦,相反,心头涌上一股淡淡的忧伤。因为我是被迫离开我的亲人,离开我的家乡,离开我的祖国的。
2015年1月22日,我在北京机场,持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的护照离境,搭乘美国联合航空公司的飞机,飞抵美国。一转眼,到美国已是第十个年头了。
到美国十年感受最深的是,美国有信仰自由。
在美国,信仰“真、善、忍”,得到美国法律的保护,得到美国政府的保护,得到美国警察的保护,得到美国政要、专家、民众的善待。
在美国十年,没有一个美国警察找过我一次麻烦。
在美国十年,我在纽约、华盛顿、旧金山、洛杉矶等许多地方,参加过法轮功学员举办的各种大型活动。所到之处,感受到的都是善意、理解、安宁、祥和、秩序井然。
法轮功学员组成的天国乐团、花车队、腰鼓队、舞龙队、功法演示队、歌舞表演队等,无论出现在哪里,都是那里最亮丽的一道风景,深受美国乃至到美国的世界各国民众的欢迎。
在中国大陆遭到严重迫害、九死一生、来到美国的法轮功学员,在美国的各行各业都兢兢业业地工作,受到美国各阶层人士的好评。
比如,原中国南方航空公司飞行员张国良,就因为坚持信仰“真、善、忍”,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之后,他的飞行执照被没收,护照被没收,登机牌被没收,证件被没收,飞行资格被取消。
他被单位软禁一年,被非法劳教一年,被非法关洗脑班八个多月,被非法判刑四年,他人生中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几乎都是在中共的非法监禁中度过。
2013年6月,张国良历经艰辛,辗转来到美国。在被迫中断飞行13年之后,他经过一番刻苦学习,先是成为一名飞行教官,然后从开小飞机开始,到开中型机,再到开大飞机。现在,他已成为美国州际航空公司的一名机长,经常飞北美、南美航班,有时也飞欧洲。
美国政府,美国警方,美国航空学校,美国航空公司,没有一位官员,因为他修炼法轮功,对他有任何歧视,给他找任何麻烦,相反,给了他极大的信任、支持与帮助。
美国人从来没有因为他修炼法轮功,担心他开飞机开出“政治错误”来。
如今,张国良一家四口,包括他的一儿一女,都是法轮功修炼者,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
可悲的是,时至今日,中共仍在迫害法轮功。这场迫害已持续25年,实在是太长了。
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不仅发生在中国大陆,而且延伸到海外。中共在海外迫害法轮功的手段之一,就是非法剥夺法轮功学员的中国国籍。
怎么剥夺呢?就是在法轮功学员的护照到期,需要延期或更换护照时,不予延期,不予更换。这里举两个例子。
第一个例子:吴伟标博士申请护照延期被拒。
吴伟标1975年出生于浙江省宁波市大佳何镇吴家村。1992年,作为保送生,被中国大陆六所著名大学录取;最后,他选读了上海复旦大学数学系,仅用两年时间,学完本科生四年的全部课程,三年后获硕士学位;1997年,免试进入天津南开大学博士班;同年收到美国密歇根大学的录取通知,到该校统计系攻读博士学位;2001年博士毕业。
吴伟标23岁在美国开始修炼法轮功;29岁获美国自然科学基金授予年轻科学家的职业奖,美国青年科学家总统奖;32岁时被芝加哥大学聘为终身教授;34岁获得由诺贝尔经济科学奖得主命名的普曼斯计量经济学奖,褒奖其学术论文是《计量经济理论》杂志过去3年来质量最好的。
2006年11月20日,吴伟标到中共驻芝加哥领事馆办理护照延期手续。按中领馆的规定,四个工作日后可以取护照。四天后,他取护照时,中领馆前台工作人员说,找不到他的护照。过了一会儿,签证领事张楚云出来和他单独谈话,说中领馆的数据库显示,他是法轮功学员。张楚云说,他的护照能否延期,过几天再答复。大约十天后,他得到的答复是,中领馆决定:不给他的护照延期。
护照是中国公民在美国的合法身份证明,护照到期而不能延期,就作废了。这给吴伟标的生活、工作造成很大麻烦。
吴伟标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自从1999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有很多法轮功修炼者的护照延期被无理拒绝。邀请我参加学术会议的学者们觉的不可想像:正常的政府职能竟被这样用来迫害法轮功。”
第二个例子:谢卫国博士申请护照延期被拒。
谢卫国出生在新疆;1991年,以优异成绩考入清华大学化工系,先后三次获清华大学学生科技发明一等奖;读硕士研究生期间,获清华大学特等奖学金、清华大学“研究生学术新秀”荣誉称号;1999年1月1日,成为清华大学校报首页上的“清华人物”。后留学英国,2002年,获曼彻斯特大学理工学院博士学位。
再后来,谢卫国移居澳大利亚,成为昆士兰大学的高级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现在,谢卫国教授在美国一所大学任教,是计算机电子成像测量技术、光纤化学传感器、压电传感器、应用化学工程方面的专家。
2004年5月11日谢卫国的护照到期之前,他到中共驻伦敦大使馆申请护照延期,得到5月18日领取护照的取证单。但在5月17日下午两点,他意外接到中共驻伦敦大使馆工作人员的电话,说:“你明天不用来了,因为你在特殊名单上,必须得到国内同意才能延护照。”所谓“你在特殊名单上”,就是说,他是法轮功修炼者,他上了中共的“黑名单”。最终,中共驻伦敦大使馆没有给他的护照延期。
因为护照作废,谢卫国成为无国籍人士达七年之久。2011年,为了工作和生活的便利,谢卫国不得不加入英国国籍。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遍及亚洲、欧洲、美洲、澳洲的许多国家和地区。自由亚洲电台2004年8月26日曾报道,目前已经有旅居19个国家的90多名持中国护照的法轮功学员在护照到期后,遭中共驻外使领馆拒绝延期。
为了早日结束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2021年7月秦刚就任中共驻美国大使不久,我写了一封致前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副书记赵洪祝的信,请秦刚转递赵洪祝。但是,秦刚非常傲慢,拒绝转递,将信退回。
今年3月16日,我给中共驻纽约总领事黄屏寄了一封信,信后附了我致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副书记赵洪祝的一封信,请黄屏转递赵洪祝。
经查询美国邮政服务网(usps.com)得知,我的信是3月18日上午10点39分寄到中共驻纽约总领事馆的,3月18日6点22分,邮局收到黄屏退回的信,理由是:“拒收”(Refused)。
我的护照是2024年5月19日到期。
考虑到中共仍在迫害法轮功,考虑到吴伟标博士、谢卫国博士,以及其他许多法轮功学员申请护照延期被拒,考虑到中共驻美国大使秦刚、中共驻纽约总领事黄屏拒绝帮我给赵洪祝转信,我意识到,我向中领馆申请护照延期肯定被拒。
另外,鉴于不少中共特务在美国秘密打压法轮功学员,我没有向中领馆申请护照延期。
现在,我的护照已经过期,我也成了一个无国籍人士。
今年是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的第25年。法轮功不仅没有被打倒,相反,洪传到了亚洲、欧洲、北美洲、南美洲、澳洲、非洲的156个国家和地区。
中共为什么打不倒法轮功?
我是1995年5月3日开始修炼法轮功的,到今天已修炼29年(在中国20年,在美国9年多)。我想,在这个问题上,我是有发言权的。
我和全世界所有法轮功真修者从亲身的修炼实践中真真切切地体会到,法轮功袪病健身、净化身心有奇效;法轮功是于个人、于家庭、于社区、于国家、于人类有百利而无一害的高德大法、正道大法、佛家修炼大法。
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是干了一件最愚蠢的事,祸国殃民,害人害己害子孙。
我和许多被迫旅居国外的中国法轮功学员一样,作为一个中国公民,我们深爱祖国,深爱中华五千年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深爱神州大地上可亲可敬可贵的炎黄子孙。
但是,因为中共仍在迫害法轮功,并将迫害延伸到海外,我们的护照无法延期或更新。
25年来,经过全世界法轮功学员和平、理性、坚韧地讲真相,在中国大陆,包括中共体制内的许多高官,都明白了“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真相,在善与恶之间做出了正确抉择。
回首历史,一切皆有定数。
十年文革中,毛泽东的妻子江青,一人之下,亿万人之上,玩权弄法,使劲折腾,整人无数。但是,1976年10月6日,就是她遭恶报的日子。这一天,距离毛去世不到一个月,她被毛生前指定的最后一个接班人华国锋下令抓捕。之后,被判死缓,最后在秦城监狱自杀身亡。
到今天,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的迫害已经失败。离开高压和欺骗,这场迫害一天也维持不下去了。我坚信:结束迫害的那一天正在到来。
最后,我向您并通过您向所有有良知的中纪委监察委官员呼吁: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并切实解决旅居海外的中国法轮功学员的护照延期问题。
余言节叙,顺致安康。
2024年6月15日于美国纽约
(大纪元: https://www.epochtimes.com/gb/24/6/15/n1427092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