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都是商纣王的至亲。微子是商纣王的长兄;比干是商纣王的叔叔;箕子也是纣王的亲戚。箕子是丞相父师,比干是副丞相少师,微子为卿士。
纣王轻慢上神,耽于酒色,三个人无法力挽狂澜,很是忧心,曾经开过一次“小型会议”。《尚书‧微子》一篇记录了他们的谈话:
──微子说:“父师、少师,看来我们殷商不能治理天下了,我们的先祖成汤制定的法令还陈列在前面,但是我们的纣王却在酒宴中沉溺,败坏汤王的德政。全国上上下下大都热衷于抢劫偷窃、犯上作乱,而官员也都违法乱纪,有罪的人大多得不到惩戒,诸侯百姓起来与我们为敌。现在的殷朝已经沦丧了国典,如像乘船渡河找不到渡口一样。殷朝将要灭亡,时候已经到了!”
──“父师、少师,我现在内心昏乱无序,真想出家避居荒野啊。现在你们不指点我,我快要崩溃了,该怎么办啊?”
──父师箕子这样说:“王子啊,上天降下大祸灾要灭亡我们殷商,君王却沉醉在酒中,不知道敬畏天威,又不采纳年高德劭的老者的意见。现在,臣民偷盗祭祀天地神灵的食物用品也用宽容的态度处置,不予惩罚。上天监看着殷商的下民,看到君王用酷政横征暴敛,怨起四方也不知收敛,这些罪都在君王身上,臣子和民众的痛苦无处申诉。殷商将要有祸患,我们要一起承受;如果商朝灭亡了,我们也不做别人的奴仆。”
商朝龙纹玉(维基百科)
──箕子说:“我劝王子出走,很早以前我就说过帝乙立太子的事。如果你不离开,我们殷商的宗祀就要彻底灭亡了。你自己拿定主意吧!我们各自去对先王作贡献吧,我不会考虑出走。”
当年帝乙立太子的时候,箕子看好微子品行端正贤良,主张让微子继位,可是他没有成功,如今很多年过去了,他还在遗憾。
而比干一言不发,他已经作好了以死进谏的准备。 “少师不答,志在必死。”
微子弃无道
微子是帝乙的长子,本名启,因为封在微地,所以叫微子,加上姓的话,就变成子微子,很拗口。基于“子”姓在他手里发生了一些改变,还是要在这里提一下。
微子是帝乙的长子,是商纣王一母所生的长兄。在他出生的时候,他们的母亲是帝乙的妃子,纣王是最小的弟弟,他出生的时候,他们的母亲已经被立为王后,算起来他和另一个弟弟中衍都是庶出,纣王是嫡子。
帝乙病重时,与比干、箕子等大臣商议继承人之事。帝乙和王后原本欲立微子,但商朝晚期,王位继承制是嫡子继位制,史官认为礼法不可违,“有妻子之子,而不可置妾之子”,反对立微子的建议,于是就有了日后的商纣王。
商纣王最后几年昏而殆政,对劝告充耳不闻,微子决意独善其身,但是又难以割舍,一度左右为难痛苦至极,太师箕子建议微子出走,这样既不与纣王同流合污,也可保全成汤的宗祀血胤,也许将来殷商覆灭之日,就真的无宗后了──“王子弗出,我殷家宗庙乃陨坠无主”。
商代青铜器四羊方尊,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smartneddy/维基百科)
微子身为王室长子,掌管着非同小可的东西──家族的祭器。祭器是举行祭祀时专用的器具,是家族的圣物。微子带着这些圣物,和另一个弟弟仲衍离开了商纣王,隐身到封地山东微山一带去了,相当于带走了子姓家族。
武王灭商后,微子带着商王室的宗庙礼器现身,他来到武王军营前,袒露上身,双手捆缚于背后,跪地膝进,让人在左边牵着羊,右边秉著茅,郑重地向武王请降,表示商族人对天意的顺从和有道者的臣服。武王深为感动,亲自为他解绑,宣布恢复他原有的爵位,不以降者待之。
周朝建立后,在第二次大分封时,微子受封在如今的商丘以东、原来商朝地界建立宋国,从商朝旧典,奉守商族的宗祀。地理范围大致在今河南东部,以及接近河南的山东、安徽、江苏的部分地区。自此,史书上称微子启为“宋微子”。周王室对宋微子也很是尊重。
宋国此后立国750余年,一度成为“春秋五霸”之一。东汉王符的《潜夫论‧志姓氏》载,殷商的遗民后来基本上都留在宋国。子姓宗族后来衍生岀华氏、桓氏、戴氏、孔氏、沙氏、桓氏、司马氏、目夷氏、向氏等51个姓,颇为壮观。
微子以“道”为准则,不与无道者谋。“邦无道则隐,邦有道则现”,选择了顺从天道。
微子是个风采卓然的公子,商朝王族以白色为美,微子承继商朝国统,仍崇白色。有一次,他穿戴着白色衣冠,乘坐着白色车辆前往做客,风流倜傥,“白马王子”的原型就是这位微公子。且看《诗经‧颂‧周颂》这么唱:有客有客,亦白其马。有萋有且,敦琢其旅。有客宿宿,有客信信。言授之絷,以絷其马。薄言追之,左右绥之。既有淫威,降福孔夷。
──有客自远方来到我家,白色骏马身下跨,随从人员众且多,个个盛服来随驾。客人头夜宿宾馆,两夜三夜再住下。真想取出绳索来,留客拴住他的马。客人告别我送行,群臣一同慰劳他。客人今已受厚待,老天赐福将更大。#
参考文献:
1.《尚书‧微子》
2.《史记‧宋微子世家》
3.《吕氏春秋》
4.《风俗通义》
神传文化之中国历史研究组
反馈信箱:该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大纪元 / 原文网址:http://www.epochtimes.com/gb/17/11/12/n98325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