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肚宽容 严谨自律
阳城生活简朴,为人宽和大度,待人谦恭,不论对方是长或幼。远近的人都敬慕他的学问与品行,前来就学的人络绎不绝。在他的邻里中有人发生争讼时,不去找官府,而是找阳城解决。有人偷伐他的树木,阳城路过看到了,为了顾及他们的面子,就躲起来不让对方看到。
一次家中断粮,他派遣奴仆去求米,奴仆却以米换了酒,喝醉了卧倒路上。阳城等了很久,与弟弟一起去接人,却看到奴仆醉倒路上还未醒来,于是背着他回家。等奴仆醒来后,深感内疚并道歉,阳城说:“天寒饮酒,有什么好责备的呢!”
他有个妹妹,丈夫客死他乡,阳城和弟弟行了千里路,背着他的棺材回来安葬。然后让妹妹依附自己过活。妹妹的儿子四十多岁了,仍然痴呆不识人,阳城常常背着他出入。
遇到饥年,阳城的足迹不出邻里,用榆树屑煮成粥果腹,依然持续给学生讲学不辍。有人哀怜他饿肚子,就送来东西给他,但是他婉拒了。后来给他送来数杯米糠果核,他才收下。有奴仆都儿,深受阳城的操守与德行感化,也自我约束,成了正直耿介的人。
山东节度使听闻阳城的仁义,派使者送他五百匹缣布,不要他还。阳城坚持不收,使者留下缣布走了,阳城也不去动用那些缣布。那时里人郑俶要葬亲,借不到缣布,阳城知道了,就把那些缣布给他用。
阳城受到乡里爱戴敬仰。(Pixabay)
谏议大夫无为无不为 死谏皇上
阳城不慕荣利,心中是非分明,遇事足智多谋,且恪尽职守,正直敢谏,可为大义而不顾性命。
在唐德宗时期,杰出的宰相李泌推荐阳城担任谏议大夫。德宗遣长安尉送来束帛,阳城穿着粗布衣到城门下辞让不受;皇上又派遣宦官持绯衣(五品以上朝官的官服)帮他穿上,召见他,并赐帛五十匹。
阳城当上谏议大夫,天下人都听闻了这个消息,期待着他的表现,相信他能够发挥正直的操守、直言纠正皇帝的过失,大有作为。然而,一段时间过去了,其他谏官都纷纷上书陈述劝谏之言,唯有阳城与他的两个弟弟、宾客日夜畅饮,没有上奏章。当时的朝臣韩愈看不过去,写了一篇名为“争臣论”的文章来讽刺阳城,不干事就当去职,其他朝臣也对阳城进行批评。然而,阳城并不在意,只是以饮酒消遣为乐。他还对两个弟弟说:“我的薪俸收入,留下每月的柴米油盐菜钱,其余都可送酒家买酒,不用留下来。”就这样阳城在谏议大夫位上八年,人们看不到他的任何作为。另一方面,他在太学讲解经籍,受课的生徒礼仪良好法度井然。
后来,唐德宗误信奸臣裴延龄诬陷贤相陆贽和张滂、李充的话,对这些良臣非常生气,举朝内外无人敢言。这时,唯有阳城挺身而出,说道:“吾等谏官,绝不能让皇上相信奸臣,杀了无罪大臣。”
于是阳城俯伏在宫殿前,上书举述了裴延龄的罪状,为陆贽无罪辩护,义气激昂连日不停。德宗大怒,要处罚阳城,幸得太子(后来的顺宗)为他开脱解救,阳城才得以免罪。然而,德宗皇帝一心要升迁延龄为相。阳城继续进言,说:“若延龄为相,我当撕坏宣诏的白麻纸[1],于朝堂哭泣。”后来阳城被贬为国子司业,然而,延龄也没被任用为相,不能不说是阳城的力量所致。
其后阳城又被外放,贬到道州(今湖南境内)当刺史。太学中的诸生何蕃、季偿、王鲁卿、李谠等二百人跪在朝堂前,请求留下阳城。他们守在宫阙下数日,但是被阻挡在门外,无法进见。最终,阳城离开时,他们都悲泣不已,立下石碑纪念阳城的德行。
治地方如治家 州民感激
到了道州,阳城治理百姓如治家,非常关爱百姓,适当给予应有的惩罚和奖赏,不逼催百姓的税款。他从俸禄只取生活所需的钱而已,剩下的全归官府所有。每天煮米二斛,烹煮一只大鱼,放在道路上,供人共食。道州地方,多侏儒州民,身长不过三尺余,每年进贡作矮奴,号为道州任土贡。阳城怜悯他们离乡背井,就不进贡。皇帝派人去询问,阳城奏道:“州内的居民都身材矮小,若以他们作为贡品,不知道要奉献哪个。”从此停止了进贡侏儒。道州人民非常感激他,如果生男丁,纷纷以“阳”作为子弟的字,让儿孙不忘使君(刺史尊称)阳城。
阳城到任前,前任刺史因罪入狱。那些曾经和前任刺史亲近的官吏,试图自清,纷纷落井下石,搜集前任刺史不法之事向阳城揭发。阳城则将这些个小人一个个都抓起来。朝廷要求各州自我考评功第上报,阳城给自己评为最下一等,他写道:“养育保护地方心劳,追科税赋政绩拙劣,考下下等。”
因为当地税收未按时缴纳,观察使多次责备他。后来,观察府派遣判官到当地监督税赋。判官到达道州后,却不见地方官长阳城来迎接,感到诧异。他询问吏员,吏员回答道:“刺史认为自己有罪,自行囚禁在狱中认过。”判官惊讶,急忙进入狱中见阳城:“使君犯了什么罪?我奉命前来探询您的安危。”判官逗留了几天,阳城都不敢回家,就在馆外等待命令。结果判官匆匆告辞离去。
顺宗立,召还阳城,那时阳城已经去世,官府护丧归葬。皇上追赠左散骑常侍,赐给其家二十万钱。
注[1]白麻:按宋.王溥《唐会要‧卷五七‧翰林院》:“凡将相出入,皆翰林草制,谓之白麻。”
资料来源:《新唐书》;白居易《新乐府‧道州民》
大纪元 / 原文网址:https://www.epochtimes.com/gb/23/7/10/n1403138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