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张扣扣替母报仇杀人案引发外界强烈关注。近日,大陆官媒披露张扣扣复仇最主要原因:当年打死张母的是王家的二儿子王富军,而法院判决的却是王家未成年的老三王正军。
2月15日大年三十,陕西汉中市南郑区的新集镇王坪村的张扣扣持刀杀死71岁的邻居王自新、其47岁的长子王校军和39岁的三儿子王正军。王自新二儿子王富军因为有事没有回家,逃过一劫。杀人后,张扣扣高喊:“22年了,今天我终于把仇报了!”
两天后,张扣扣投案自首。
张扣扣杀人的原因为外界持续关注。
据大陆官媒3月29日报导,警方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张扣扣杀人动机是为了报复王家人,事情源于张扣扣母亲汪秀萍20多年前被打身亡案。
当年判决书显示,1996年8月27日下午7时许,汪秀萍路过王家门前时,对王富军脸上吐唾沫,引起争吵后,王正军也与汪秀萍争吵并厮打,汪秀萍遂拿扁铁在王正军的左额部及左脸部各打一下,王正军即捡一木棒朝汪秀萍头部猛击一棒,致汪秀萍倒地,并于当晚22时许死亡。
1996年12月5日,当地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王正军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鉴于其尚未满十八周岁等原因,对其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
王富军回忆事发经过也称,王家人与汪秀萍冲突中,是其三弟王正军用木棒在汪秀萍的头部打了一下。
但是,张扣扣的父亲和姐姐并不认同王富军的说法以及法院的判决。
张扣扣姐姐张丽波说,当时该案有很多人出来做假证,因为人家当官,在农村就是谁当官我就向着谁说话。
报导称,张丽波说的这个当官的人,指的是王家大儿子王校军。当地官方资料显示,1996年8月案发时,王校军在当地的庙坝乡政府任党政办主任,1998年7月,提拔为庙坝乡副乡长。
张丽波谈案发经过说,当时她妈妈走到王家门口,他家老二(王富军)站在那里骂她妈妈,她妈妈也还口骂他,他急了抓着我妈的头发打了起来……
而最让张家人不能接受的是,当年用木棒打死汪秀萍的是王家的二儿子王富军,而法院最终认定的却是王家的老三王正军。
张扣扣的父亲张福如对官媒说,他家老二(王富军)拿着棍子从后面一下打在其妻汪秀萍的头上,汪秀萍倒在地上。最后法院判王家最小的(王正军),是因为他不够18岁,是老二打的,他们(法院)最终写老三打的。
除了对该案的事实认定和定罪量刑不满之外,对于民事赔偿部分,张家人也一直无法接受。
判决书显示,当年张家人要求赔偿的经济损失包括丧葬费、赡养费、抚养费、死亡补偿等共计25万元,而法院最终判决的金额为9639.3元,除去王家之前已经支付的8139.3元丧葬费,张家最终只拿到了1500元的赔偿。
报导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顾永忠就此案表示,根据一审判决书对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来看,当年这么判是法律规定范围内允许的,但如果这些认定的事实本身是错误的,有问题的,那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此前陆媒《大白新闻》披露,张扣扣的姐姐说,她和弟弟张扣扣亲眼看到是王家老二打死她母亲的,却让其时年17岁的弟弟王正军抵罪。
张扣扣替母复仇血案发生后,网上舆论几乎一面倒力挺张扣扣,并认为,如果当年的杀人犯获得了应有的惩罚,该血案就不会发生,张扣扣的人生想必完全不同了。
(大纪元:http://www.epochtimes.com/gb/18/3/29/n1026119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