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3月5日,在工人体育场召开的十万人大会上,北京青年遇罗克,被中共当局,以犯“现行反革命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时年27岁。
两次被判死刑?
遇罗克第一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时间是:1968年1月。
这个说法出现在北京市中级法院(79)中刑监字第1310号刑事再审判决书中。其中写道:
“遇罗克,男,1942年生,汉族,北京市人,家庭出身资本家,本人成分学生,原系北京市人民机器厂徒工,住北京市朝阳区南三里屯东五楼十三号。1968年1月被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以犯‘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但是,1968年1月被判处死刑的遇罗克,并没有被立即执行死刑。此后,他又活了两年多,直到1970年3月5日,才再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遇罗克1968年1月为什么没有被立即执行死刑呢?
据张郎郎在《我和遇罗克在狱中》一文中回忆:1970年2月9日,张郎郎和其他几十人被关进北京看守所的“死刑犯”监室时,听见走廊另一头有个犯人喊报告。管理员过去打开他的房门时,张郎郎听到一个声音说:“报告管理员,我要见军代表。上一批的几十个人都去见马克思了,只剩下我一个人了。因为我有重大案情要细细交待,可没什么人提讯我,我怎么交待啊?”
此前,张郎郎跟遇罗克在一个监室里被关了半年多,对遇罗克的声音非常熟悉。当时,他就明白了,第一,遇罗克还没有被处死;第二,遇罗克之所以没有被处死,是因为他在临刑前表示,有重大案情要交代,暂时被免死。
但是,遇罗克最终还是没有逃过一死。
1970年,中共以进入战备状态为由,突然发动一场“一打三反”运动。“一打”就是“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此运动一来,不仅又抓捕了很多“反革命”,而且对以前在押的“反革命”,都从重、从快打击。
据张晋藩等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大辞典》记载:“1970年2月至11月共10个月捕了‘反革命分子’等28万多名”。其中,许多人被一批接一批地处死。
张郎郎回忆说:“1970年3月5日,他和许多人一起被提走了。他们走了以后,走廊里死一样地寂静。我们知道又是一场宣判大会。我预感到遇罗克再也不会回来了。”
张郎郎的预感没有错。正是在这一天,遇罗克再次被宣判死刑,并被“立即执行”。
为什么被处死?
1970年1月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市公法军事管制委员会”下发一份通知:
“为进一步搞好战备,加强对一小撮反革命势力的专政,准备最近再召开一次公审大会,宣判一批现行反革命分子,以狠狠打击反动气焰。现将杨淑辰等20名罪犯的材料发给你们,请各级革命委员会,工人、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组织革命群众认真讨论,提出处理意见,速告市公法军管会。此材料只供内部讨论,不准张贴。”
20名罪犯的材料中,排第10位的就是遇罗克。其中写道:
“现行反革命犯遇罗克,男,27岁,北京市人,资本家出身,学生成分,北京市人民机械厂徒工。其父系反革命分子,其母系右派分子。遇犯思想反动透顶,对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怀有刻骨仇恨。1963年以来,遇犯散布大量反动言论,书写数万字的反动信件、诗词和日记,恶毒地污蔑诽谤无产阶级司令部;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书写反动文章十余篇,印发全国各地,大造反革命舆论;还网罗本市与外地的反坏分子十余人,阴谋进行暗杀活动,妄图颠覆无产阶级专政。遇犯在押期间,反革命气焰仍很嚣张。”
从上述材料可以看出,遇罗克被处决的原因主要有三:第一,散布大量反动言论;第二,阴谋进行暗杀活动;第三,在押期间气焰仍很嚣张。
这三条罪状中,第一条比较“实”,具体到有“数万字”的反动信件、诗词和日记,有反动文革“十余篇”;第二条、第三条比较“空”,没有具体事实。由此判断,遇罗克被杀,主要是因言获罪。
遇罗克有哪些“反动言论”呢?主要有两方面:
第一,反对毛泽东发动文革的第一篇“重磅”文章。
1965年11月9日,上海《文汇报》发表姚文元的文章《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
这是毛泽东为发动文革大造舆论的第一篇“重磅”文章。
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的作者,是当时的北京市副市长吴晗。毛泽东幕后授意写成的这篇炮轰北京市副市长吴晗的文章,矛头对准的是吴晗背后的北京市委第一书记、市长彭真,以及彭真背后的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家主席刘少奇,中共中央总书记邓小平。
毛泽东想借这篇文章向以彭真为首的北京市委、市政府发难,向在中共中央一线主持工作的刘少奇、邓小平发难。
但是,对毛的真实意图一无所知的遇罗克,1966年2月13日,在《文汇报》上发表《和机械唯物论进行斗争的时候到了》,公开反对姚文元批判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
反对姚文元的文章,就是反对毛泽东,反对文革,这是遇罗克的一大罪状。
第二,批判中共以“出身决定待遇”的血统论。
1966年5月16日,文革爆发。7月29日,北京航空学院附中学生中的干部子女贴出一副对联: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横批是:基本如此。
这副基于“血统论”的“红对联”,成为文革时期流行极广、影响极坏、恶果极严重的一个口号。
当时,所谓“出身好”的人,即出身于工人、贫下中农、革命干部、革命军人和革命烈士家庭者,被称为“红五类”;所谓“出身不好”的人,即出身于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右派家庭者,被称为“黑五类”;后来,又加上叛徒、特务、走资派、资产阶级知识分子,“黑五类”被扩展成“黑九类”。
前者是“人上人”,后者是“人下人”;前者享有各种各样的特权,后者方方面面都受歧视。
8月12日,“红对联”的坚决支持者、北京工业大学学生谭力夫贴出《从对联谈起》的大字报,向毛泽东建议,把“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提炼为政策,上升为本本条条”,要写进中共党章和法律,当作“全面的”、“策略的”党的阶级路线来推行。之后,他在一次全校集会上发表讲话,公开宣扬“血统论”和“红对联”。谭的讲话被翻印数百万份,几乎传遍全国,流毒深广。
一些自认“出身好”的青少年,争先恐后穿起父辈的旧军装,扎上武装带,更加不可一世地起来“造反”,到处打、砸、抢。“红色恐怖”从北京迅速蔓延全中国。
中共建政后逐步以各种规定将“血统论”固化:从生到死的各种环节,如上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招工,提干,参军,结婚,就医,购物,旅行,出国,甚至进火葬场、墓地等,都与“出身”捆绑在一起。
文革爆发后,全国各地成千上万的人,在“血统论”指导的“红色恐怖”中,被打、被杀、被侮辱。
就在“血统论”甚嚣尘上之时,1967年1月18日,遇罗克以“家庭问题研究小组”的名义,在他创办的《中学文革报》第1期上,发表批判“血统论的”长文《出身论》。
文章写道:“家庭出身问题是长期以来严重的社会问题。”“这个问题牵涉面很广。”
“有多少无辜青年,死于非命,溺死于唯出身论的深渊之中,面对这样严重的问题,任何一个关心国家命运的人,不能不正视,不能不研究。”
遇罗克明确提出,必须打倒“唯出身论”。
此文一经发表,立即在全国产生巨大反响。因为他说出了全国数以亿万计的所谓“出身不好”的人的心里话。
但是,文革的发动者毛泽东,是中共老祖宗马克思的阶级斗争论的忠实继承者。把中国人划分成不同的阶级,然后煽动阶级对立、阶级仇恨、阶级斗争,是毛到死一直干的头等大事。
怎么划分阶级?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出身。
中共建政后,毛发动的历次政治运动,特别是十年文革,所有所谓“出身不好”的人,都是毛打压的对象。
在当时对毛的个人崇拜达到登峰造极时,在“誓死捍卫”毛的狂热中,遇罗克难逃厄运。
被活摘器官而死?
十年文革结束后,遇罗克的冤案被平反。
1979年11月21日,北京市中级法院做出再审判决:“原判以遇罗克犯反革命罪,判处死刑,从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上都是错误的,应予纠正……宣告遇罗克无罪。”
但是,1970年3月5日,遇罗克到底是在哪里被执行死刑的?怎么执行死刑的?他的尸体谁处理的?怎么处理的?现在都不得而知。
2019年6月,遇罗克的弟弟遇罗文,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时说:“在我哥哥平反以后,有一个大夫曾经找到我姐姐,揭露说,我哥哥的眼角膜当时被摘除了。但其它器官就不清楚了。因为这个大夫是眼科大夫。他说(眼角膜)给了一个人,当时所谓的劳动模范。
遇罗克的眼角膜被摘除了,他的心、肝、肾等其他器官是否也被摘除了?
关于死刑犯的器官摘除问题有这样一个例子。1978年4月30日,江西省新建县的一个刑场上,一个名叫钟海源的女子被执行死刑。行刑前,医院通过部队领导转告行刑的副营长,不能一枪打死,要留活体取肾。
钟海源被两名武警架到指定的行刑地点后,那个副营长按照事先的约定,故意朝她的右背打了一枪,然后,早已等候在那里的几名医务人员,迅速把她抬进附近的一辆篷布军车上。军车上早就搭好了一个临时手术台。几名医生和护士,以最快的速度,取出了钟海源的肾。
遇罗克被执行死刑时,是否也是没有一枪打死而留活体取器官?值得怀疑。
结语
遇罗克从小就属于“出身不好”的人,一直受歧视。高中毕业后,两次高考,虽成绩优异,却被大学拒之门外。
之后,他当过农民、代课老师、学徒工等。虽然“出身不好”,他却勤于学习和思考,在文革爆发前后,敢于发表自己的独立见解。
但是,中共从当政之日起,就一直在根除“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培养愚民。
出身于“反动阶级”的遇罗克,竟然替“反动阶级”申张正义,决不能见容于专制的中共。这也注定了他的人生只能以悲剧收场。
(大纪元: https://www.epochtimes.com/gb/23/12/12/n1413504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