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点选后右键单击 "另存新檔"
9月23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公安部前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以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刑八年,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缓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也要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孙力军案被指是中共十九大以来查处的最严重案件之一。他在2020年4月突然落马,当局公布他罪状的措辞极其严厉,包括指控他背弃“两个维护”,政治野心极度膨胀,政治品质极为恶劣,为实现个人政治目的不择手段,形成利益集团,成伙作势控制要害部门,严重危害政治安全······
这些政治罪名在一审宣判中完全消失,法院只以经济罪名对他判刑。但评论人士认为,孙力军获罪的真正原因就是“反习”。
旅美时事评论家横河:“这是一批罪名,它都属于什么类型呢?属于谋反这一类型的。这个就是孙力军最特殊的,把这么多谋反的罪名加到一个人的头上,这个在十八大以后的反腐当中都很少出现过。”
知名法学家袁红冰:“他实际上是‘反习’的势力结合在一起的,他实际上是周永康时期就培养起来的亲信。”
前一天的9月22日,中共原司法部部长、北京市公安局原局长傅政华,以及原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也都以经济罪名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缓期满后都要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而在21日,还有另外三只“政法虎”被判刑,包括:重庆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他以受贿罪被判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上海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龚道安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还有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以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以上这些官员都在党媒央视今年1月播出的反腐专题片的第一集中出现,被官方定为“孙力军政治团伙案”。中共公安部部长王小洪主责此案,不断在政法系统肃清孙力军“流毒”,声称这是当前“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
离二十大召开还有不到四星期,当局为何选择此时连续三天重判孙力军团伙的官员?
悉尼科技大学教授冯崇义:“他的目的主要是镇住他们这群人,也镇住这个政法系统。因为孙力军背后是孟建柱,孟建柱的背后是曾庆红和江泽民。就说明这个权力斗争还是很激烈的。”
中国人权律师陈光诚指出,在权斗中,曾经助纣为虐的中共官员不断地被请君入瓮,已经成为一种定式。
中国人权律师陈光诚:“这些人在为中共作恶的时候,同时也是在犯罪,过程中随时都有可能成为被打击的对象。不管当时怎么样揣度‘圣意’,怎么想办法去讨好他的上司,最后基本上都是这样一种结果。其实这些爪牙们不断落入这样的下场,我觉得也是中共国国运的一个风向标。”
陈光诚表示,这些官员受惩罚的方式也许和人们想像的不一样,但最终仍是体现出了作恶者受到惩罚的规律。还在跟随中共迫害民众的官员应该想一想,孙力军傅政华的今天会不会就是自己的明天。
(新唐人:https://www.ntdtv.com/gb/2022/09/23/a1035353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