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继兴受贿案,周四(8月29日),在广西一审开庭,陈继兴当庭认罪。据明慧网报导,陈继兴曾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受到国际组织的追查。
指控称,70岁的陈继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共折合人民币将近2.8亿元。
据公开简历,已退休五年的陈继兴,在广东省财政厅任职长达25年,曾任广东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2002年起,任江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23年7月落马。
据明慧网报导,陈继兴在江门市任职期间,曾参与迫害法轮功,对多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其中,江门市一中教师、会计吴玉韫被送到洗脑班迫害。吴玉韫的外甥吴志平说,吴玉韫在关押期间,被中共警察下毒。
原中国银行职员吴志平:“后来有一个法轮功学员,和他们同时关押在那里的,说我妈妈的妹妹吴玉韫,在吃饭的时候被那些警察给她下了一些毒药,她吃完饭马上就发作了,很痛苦,痛苦的不得了。”
吴玉韫和姊姊吴玉娴,后来都被迫害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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