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凯是晓临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负责人),已对该行政处罚申请于7月2日举行听证会。
于凯律师及其所属律所遭司法局停业处分申请听证会。(网路图片)
法律人张文鹏:“炒作”不是法律术语
曾在晓临律师事务所实习的法律人张文鹏对大纪元记者表示,“于凯在给人大的上书里边援引的那几个案例大多数都是无罪案例,我们也并不认识。一个律师哪里有那么大的能奈对这个案件结果进行干预啊!”
张文鹏表示,“‘炒作’根本就不是一个法律术语 ,炒作是中共司法部最高检、最高法搞出来的一个新的词汇。‘炒作’的含义比‘寻衅滋事’的含义更加明显,更加模糊,炒不炒作是它们说了算。”
张文鹏认为,虽然申请了听证,但是法律的程序走下来的意义也不大,因为这个公检法和司法,这些官派律师他们都穿一条裤子的,“现在他们把我们相关文章都屏蔽了,律师协会背后都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在控制”。
“这个司法部现在都成了黑恶势力了,天天指挥,它们是为了统治不是为了法治。中共的法律不是为了维护自由,而是为了统治,为了限制我们的自由。”张文鹏说。
目前于凯已经申请于7月2日举行听证会,张文鹏邀请青岛的律师都能来参加。“这个案子不论如何,我们要让全国的律师看到它们滥权的这个丑恶的面目。我们现在推动法治,它们还要对我们打压,你想,它们要法治吗?它们根本就不要法治,他们是要统治。”
大纪元记者拨打于凯律师手机,电话未接听。
于凯律师团队给人大的建议书–废除“寻衅滋事罪”。(网路图片/大纪元合成)
法律界声援
于凯律师及其律所遭到行政处罚消息一出,法律界一片哗然。
杨学林律师:炒作标准不能服人
北京杨学林律师在视频中公开声援表示,“最近一位律师向法官妻子行贿30万元,被处停止执业半年。而上书建议废除‘寻衅滋事罪’的于凯律师却被司法局停业一年,令人愤慨!”
杨学林表示,“按照青岛市司法局的认定,于凯律师犯的事情是炒作案件。我们知道法律上有‘行贿罪’可是没有‘炒作案件罪’,炒作案件再严重都不比行贿严重。这连法律白痴都知道。”
于凯律师是在给全国的人大法治工作委员会提交一个建议废除“寻衅滋事罪”,由于在文中列举了几个案例,就被认定是炒作案件。杨学林认为这个认定标准不能服人。
他表示,“我们看看法学院的教授、学生公开发表的法学论文,哪一篇不是列举了大量的案例。公民关心国家的法治建设,向国家立法机关提出立法建议是爱国主义的具体体现,应当受到肯定的。特别是(司法局)还把律师事务所也停业半年,使得全所人员半年不能挣钱了,这也太狠了!”
河南王律师在杨学林律师的视频置评表示,“同样是律所主任,律师行贿30万不追究刑事责任,只停业6个月; 一个律所的几个律师们一起向全国人大提个书面法律建议废除‘寻衅滋事罪’,律所被停业半年,主任律师被停业一年。处罚导向就是:法治建言不如行贿,鼓励律师行贿、遏制法治建言献策。”
前法制媒体人胡新成:处罚告知书缺少要件
前法制媒体人胡新成看到于凯律师被处罚的消息,也抱病写了一篇文章声援。
胡新成说,自己和于凯素昧平生,从未谋面,但从媒体和同事处听说了他的很多义举:为了维护国家稳定,他提出了一些正言直谏,为了维护政府形象,他举报了一批贪官污吏,为了维护社会和谐,他帮助了很多弱势群体。“仅凭这三点,我就自愧不如、敬佩不已!所以,我拖着病体写了这篇拙文,为他发出一声小小的呼吁!”
他表示,“山东青岛市司法局的这份行政处罚告知书上说,于凯律师2023年8月通过网络对司法机关正在审理、其他律师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有误导性的评论,违规炒作案件。但具体‘违规炒作’了哪一个案件?发表了那些‘误导性评论’?告知书上一个字也没提,到底是‘莫须有’、漏写了还是不方便公开?这个疑点要问问青岛司法局。
“稍微有点法律常识的人就会看出来,这个处罚告知书就像一份只有判决日期、缺少犯法事实,却有判决结果的法院判决书,这种缺少要件的告知书何以服众?这算不算把制度和法规当儿戏?
(大纪元:https://www.epochtimes.com/gb/24/6/22/n14275235.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