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文:中共“奴工”买卖的罪恶(1)
被贩卖到内蒙古劳教所
在北京各看守所及劳教所被非法关押的部分法轮功学员,被北京团河劳教人员调遣处分期分批地秘密转押到偏远的内蒙古各劳教所——图牧吉劳教所(位于兴安盟扎赉特旗)、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五原劳教所。
那里的警察对这些外省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更加肆无忌惮。五原劳教所自2006年就开始从北京劳教调遣处“购买”劳教人员来维持其存在。
内蒙的劳教所用各种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强迫做奴工。针对法轮功学员反迫害拒绝被奴役,冬天警察就强迫他们站在冰天雪地里挨冻,夏天在太阳底下曝晒,从早晨5点罚站到晚上10点。
迫害手段为罚蹲、罚站,还使用吊刑,即用手铐把两只手吊起来,脚离地,或不离地。有很多法轮功学员都遭受过这种酷刑,手铐卡进肉里头;人吊晕了,再被放下来。
北京市房山区法轮功学员刘凤霞,60岁,2008年被绑架到内蒙呼和浩特女子劳教所,每天被迫做工十多个小时,早上6点开始空腹干活,干的活都是有剧毒的。由于没有防毒设施,长期接触有毒物质,大部分人出现中毒现象。
刘凤霞从头到脚红肿、流脓水,被遭强行灌药,造成牙齿松动、吃东西很艰难,仍然被逼迫继续劳动。
她发现碗底有白色小颗粒,就问包夹(监管法轮功学员的刑事犯),包夹犯人说是狱警让放的不明药物。
一年半后,刘凤霞被保外就医,回家后三年多,腿上流脓的地方才好,至今腿上还留有一块块黑黑的痕迹。
北京顺义区法轮功女学员朱进忠于2008年3月28日被警察闯进家中绑架,后被送女子劳教所;因坚守信仰不转化,不久就被押往内蒙古图牧吉劳教所。
在那里朱进忠抵制迫害,不穿囚服、不做操、不劳动、不妥协,遭受多种酷刑折磨。因不穿劳教服,她被警察尹桂娟用手铐铐在床上18天,用电棍电击脸部、脖子和身体;还被其他警察用胶皮棒暴打、脚踢、撕扯头发,又上背铐,嘴贴上胶带,拖到太阳下曝晒,被折磨得惨不忍睹。
她因不做操,被警察和包夹拿皮鞋底打脸,用一根一尺多长的有小指粗细的类似电线的东西抽打,还把她的双手铐吊在双层床上,脚离开地面。她很快就晕过去,醒过来再被吊起来。经过长时间的摧残,原本健康、有160斤体重的她只剩100斤左右,走路很困难。
法轮功学员高连贵,原是北京市某医院退休院长,2006年被劫持到内蒙古五原劳教所,在非法劳教期间,遭强制洗脑、毒打,被迫害得骨瘦如柴、弱不禁风。
警察王东雷以高连贵不服从管教为由,对68岁的老人拳打脚踢,一边打一边高声问在场的所有人:“有没有看到打人的?”众人齐声喊:“没看见!”王东雷哈哈大笑,对躺在地上满脸是血的高连贵说:“你必须转化,要不然‘好日子’在后头呢,听见了吗?没人为你作证。”
随后,王东雷将高连贵关进像地窖一样阴暗潮湿的“禁闭室”,不给送食物和水,不准上厕所,并派了两个包夹折磨他,不让他睡觉。
还有法轮功学员被从北京劳教系统,贩卖到辽宁朝阳西大营子劳教所、山西女子劳教所、河北高阳劳教所等地,劳教所从中获取见不得人的“黑色利益”。
劳教所争抢奴工
山东第一劳教所往往与山东第二劳教所同时出动警用大巴车去购买“奴工”,两个劳教所都想抢回更多的劳教人员,以生产更多的奴工产品。
山东第二劳教所。(明慧网)
山东省有一重要的“买奴”市场,那就是山东的劳教所。山东各地公安局每年都有劳教名额,公安局把名额分配到各派出所。
所谓完成名额任务就是不经过任何司法程序把中共不喜欢的人及轻微犯错的人抓捕并直接“卖”到劳教所,卖奴工的官方的价格是,山东警察每往劳教所送一名“奴工”,劳教所就会给卖方警察800元人民币。这只是“官方”的价格,山东第二劳教所从枣庄、济宁劳教所买“奴工”的价格要高于1,000元。
2012年8月,山东第二劳教所大约有750人,这已远远满足不了劳教所对攫取别人血汗的要求,山东第二劳教所政委解希义2012年上任之后,不断去山东各地公安局去拜访局长等头头,议题只有一个:多多抓人,把他们送到劳教所后,劳教所会给你们很大的好处。
每过两个月,山东第二劳教所就得出动一到两辆能容纳四十多人的警用大巴车,在早上或晚上去山东枣庄劳教所或山东济宁劳教所排队“拉人”。排队的原因是山东第一劳教所往往与山东第二劳教所同时出动警用大巴车去购买“奴工”,买方互相竞争。
山东第二劳教所去枣庄、济宁购买“奴工”时,陪同买人警车的除了带电棍、警棍的看押警察之外,还带有医务人员及财务人员。医务人员主要防止“奴工”半路生急病,财务人员则是携带购买“奴工”的款项。
“奴工”们被集体购买来时,每两人戴一副手铐,有的是甲的右手连乙的左手;有的则被警察用甲的右手连乙的右手,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走路都得侧着身子走。“奴工”们简单的行李放在警用大巴车的行李箱内,人个个都面黄肌瘦,浑身散发着难闻的气味。
下车后的第一道程序就是搜身,把“违禁物品”搜出来,然后把所有人放到“新收队”——第六大队,随后由早来的劳教人员对部分人实施殴打,叫“开号”。
山东枣庄人李风银(音),44岁,于2011年的大年初一被山东第二劳教第六大队的四个班长活活打死。四个班长分别是魏金福、王仪利、王利平(莒南人)、霍伟(费县人),打手中还有一个叫刘新军的人。
劳教所长郝东贵为掩盖真相,命令山东第二劳教所的医务室尽快给已死亡的李风银输液,又把死后的李风银送进章丘中医院“治疗”,然后命令打人的四个凶手先是装模作样地做“人工呼吸”,然后命令他们写了证明材料,再以李风银因心脏病突发致死为由,付给他不明真相的家属一笔钱,草草了事。
“奴工”们被迫从事奴役性劳动每天长达11到15个小时,没有工资及保险。每月15元的卫生费经常被警察克扣。有些山东省外的人因家属无法照顾,上厕所甚至没有手纸,用从车间捡来的废纸上厕所。
每天给劳教人员的伙食是水煮菜汤,经常是水煮萝卜、土豆、洋葱汤。如果想吃点正常的菜需自己花钱去买(7至15元一份)。
2009年左右,劳教伙房制作了一种被人称之为“薄稀来”的粥,玉米面与水分层且不熟,被法轮功学员指出后,伙房的警察竟说这是按照“司法部标准”熬制的。毋庸置疑,这种一年四季的水煮菜汤也只能称之为“司法部标准萝卜、洋葱猪食汤”。
除此之外,山东第二劳教所还经常不让劳教人员洗澡,说是为了节约用水,还不让劳教人员喝开水,平时的水有七八分开,有许多人喝了这种水之后开始拉肚子。劳教人员上厕所时必须请示,得用如清朝人请安的姿势向值班警察请示,经大队党委同意之后才能上厕所。
山东法轮功学员主要被山东中共人员卖往山东第二劳教所的第七、八大队,特别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则被单独调到其它大队受迫害。
为了完成劳教名额,山东“610”人员则把非法轮功学员的劳教人员以法轮功学员的名义卖到劳教所,据说这样能卖到一个好价钱。
山东邹平雪花啤酒厂人李玉家,约49岁,1999年之前曾接触过法轮功,2000年后改信了一个其它的东西。尽管李玉家已不承认自己是法轮功学员,但他还是在2010年被山东邹平“610”人员以800元的价格冒充法轮功学员卖到山东劳教所的第七大队,被非法劳教3年。
江苏人李广平,原本是一名严重的精神病患者,2008年在同乡的帮助下来山东菏泽打工,因捡到一张法轮功真相的传单,被菏泽“610”人员冒充法轮功学员,以800元的价格卖到山东第二劳教所的第七大队,由别人代写了“三书”(放弃修炼的所谓“认罪书”、“悔过书”、“保证书”),李广平无所谓地按了手印,然后就去找人要烟抽去了。
工资表要签字 一分钱也拿不到
“劳教所每个月让劳教人员在工资表上签字,好像是100元,但是我和其他劳教人员一分钱也拿不到。”2015年,山东省胶南市前地税所所长苑星仁在控告江泽民的诉状中,讲述了他在劳教所的遭遇。
奴工们在监狱里不停地干活儿。(明慧网)
当时64岁的苑星仁,曾担任地方局级干部,后查出患结肠癌,修炼法轮功后,所有的疾病消失了,获得身体的健康。江泽民集团炮制天安门自焚栽赃案之后,苑星仁制作喷板喷写“天安门自焚造假最可耻”的标语,遭警察绑架毒打,被当地公安部门以800元卖到青岛劳教所。
苑星仁在诉江信中写道:“青岛劳教所是人间地狱。集训队的第一个酷刑叫点名。牢头点到我的名字,我无论怎么回答,他都说声音小了。就这样一遍遍地点。我身体两边各站一个打手,用一米长的橡皮棍打我的头部,疼痛难以描述,剧烈时眼珠乱跳。行刑时是当着众犯人公开进行的。
“青岛劳教所的奴工,奴工活是无任何成本的手工活,如,童装就是整理剪去线头,糊纸就是给青岛制药厂糊纸盒、给喜旺食品公司糊纸盒。还有缠变压器线圈、安系铃、做假发、发辫,缝发帘子、捡发渣子。
“劳教所每个月让劳教人员在工资表上签字,好像是100元,但是我和其他劳教人员一分钱也拿不到。这些钱都被青岛劳教所的公安人员变相抢劫私自瓜分了。”
上海市青松女子劳教所三大队与意大利名牌“My Doll”、上海三枪集团公司、上海达芙妮鞋业有限公司、上海海欣集团公司等公司合作。
1992年毕业于上海同济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的李迎,曾就职于上海一咨询有限公司。2001年10月,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劳教2年,关押在上海青松女子劳教所。
她在证词中说,三大队自从2002年6月一直到2003年4、5月,一直在加工这些玩具娃娃产品,有些是直接包装出口到意大利,有的是做一些半成品。其中,玩具娃娃是直接运到劳教所来的,都是用大麻袋装的,共有三种规格,大娃娃每个麻袋装100个,最小的娃娃每个麻袋装500个。这些娃娃都堆在劳教所的地上,有些因为天热发霉,但娃娃都被穿上衣服,表面上根本看不出来里面有多脏。
这些直接包装、出口的产品,都有时间要求。劳教人员和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每天从早上7点不到开始工作,正常情况是晚上9点收工,但大多数都要工作到11点左右。劳教所定指标是按照10个小时的工作量来计算的,但大多数根本无法完成。
依据明慧网的相关文献,对36家奴工场所(包含监狱、看守所、戒毒所和已经解体的劳教所)奴工每天的“工作”时间统计显示,奴工们每天要被迫遭10~20小时不等的恶劣奴役,当“生产任务繁重”时,奴工们几天几夜不得阁眼。
其中,奴工每天被迫“工作”12~14小时的监狱最多,占统计比率的36.11%;其次是16~18小时,占25%;位列第三的是14~16小时,占19.44%,三个时间段累计占总样本数的80.56%。
湖南男子劳教所整天有18小时以上的奴工劳动,有时因为赶货通宵加班,奴工们就叫“东方红”,意指今天一早上班,第二天太阳出来才能下班。在那里,时常看到人走路时走着走着就昏倒了。
“龙头企业”年指标一亿元
明慧网报导,沈阳第一看守所把在押人员送往监狱时,监狱按每个犯人3,000元人民币的价格付给看守所。
辽宁女子监狱的狱警疯狂地奴役花3,000元一个买来的犯人,不管其身体怎样,都要定指标、定任务,完不成就要受体罚,长时间坐在小塑料板凳上。狱警不说是体罚,而是“坐板”,有的被强迫“撅着”,还有“罚蹲”。
为了赶时间干完活,犯人一天只能吃一顿饭,上一次厕所,水也不敢喝。犯人说:“这不是要活呀,这是要命啊。”有个女犯人,直到咽气死了,还有警察说她是装的。得知她死后,警察惊讶地说:“呀,真死啦?”
辽宁女子监狱。(明慧网)
明慧网报导,辽宁省女子监狱第一监区监区长张晓兵于2018年年前丧命。多年来,她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张晓兵曾是辽宁省女子监狱一监区监区长、服装厂厂长。
以张晓兵为核心的一监区和张秀丽为主导的七监区是辽宁女子监狱的所谓创造“龙头企业”的监区。她们强迫在押人员做奴工,生产服装产品,出口各国。一监区管理13个分队,每队约五六十人。
2016年张晓兵主管一监区时,年生产指标达到9,000多万元,排行全女子监狱的第一位。2017年,女监给她又定了一亿元的指标,年前没有完成,但已完成了9,000多万元,仍为全监狱的第一。
辽宁省女子监狱服装厂规模很大,有四层楼的生产产房。辽宁女监每一年都会以竞标的形式来管理,上缴巨额的利润,与监狱合作的生产厂家大都是对外出口服装,产品会出口到日本、美国、欧洲、非洲等多个国家。有些合作的厂家是皮包公司,把代理拿来的订单送到监狱去加工,那里常年加工大量的外贸服装。
“在监狱,奴工没有报酬,完不成任务时还要扣分、罚款,直至用铁锥子扎头、用电棍电颈部、用皮鞭打,还被禁止买生活用品、不许洗澡等。”曾被关押在辽宁女监、后逃亡美国的大连法轮功学员王春彦说。
她曾在监狱的三监区(也叫“出口监区”)做奴工,生产出口欧美的服装。为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狱警个个紧张,强力迫使在押人员干活。“三监区经常有自杀的,我在那里时就有一个叫陈小丽的,是一个25岁的女孩子,因为经常完不成产值压力很大,过度失望的她于2004年上吊自尽。”
从大连抵美的法轮功学员王春彦展示了她熟识的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的照片。
(明慧网)
据明慧网2013年发布的《中共酷刑虐杀法轮功学员调查报告》披露,调查的3,653个被关押迫害致死案例中,就有110人是被超负荷劳役直接致死的,占比3%。监狱、劳教所是名副其实的血汗工厂。
《中共监狱奴工劳动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奴工产品的种类仅近两年披露的就有上百种,覆盖人们的吃、穿、住、行,休闲娱乐、化妆美容、婚宴、祭祀、节庆等。
同时因中国不少企业(包括很多从事出口生产的企业)与劳教所、监狱、看守所注册的“企业”有业务关系,因此大量的奴工产品通过这些公司出口到美国、澳洲、印度、英国、日本、韩国、俄罗斯、德国、非洲、土耳其、意大利、阿拉伯、马来西亚、加拿大、港澳、台湾等30多个国家与地区。
中共用众多的人口和廉价劳动力,来诱惑一些国家的政府和公司漠视正在中国发生的对法轮功“真、善、忍”信仰团体的迫害,甚至助纣为虐,也欺骗不明真相的公司和民众在与之合作或购买奴工产品时,无意中参与了中共践踏人权和迫害正信的罪恶。
在中共对法轮功的灭绝政策的驱使下,监狱、劳教所更企图用超极限的苦役、酷刑来迫害和摧残法轮功学员的身体和意志,以达成逼迫他们背弃“真、善、忍”信仰的目的,同时也最大限度地榨取他们的血汗。
仅从明慧网就可检索出五千多篇发生在几乎遍布全国所有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的相关案件报导,而这也仅是被揭露出的冰山一角,在中共的血腥封锁和欺骗宣传下,不知还有多少罪恶仍被掩盖和隐藏。
注:中共的劳教所、教养院在2013年解体。
(完)
资料来源:明慧网
(大纪元:https://www.epochtimes.com/gb/19/12/11/n1171614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