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至今,已有六名亿元“政法虎”,或出庭受审,或被判刑。现就政法六虎的涉案金额做一个排名,并作一些简要分析。
第一名:孙力军,6.46亿元
7月8日,原公安部副部长孙力军受贿、操纵证券市场、非法持有枪支案,在长春市中级法院开审。
检方指控:2001年至2020年4月,孙力军利用担任上海市卫生局外事处副处长、上海市政府外事办处长、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国内安全保卫局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受贿折合人民币6.46亿余元。2018年,孙力军应他人请托,指使有关人员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情节特别严重。孙力军还非法持有枪支。
孙力军今年53岁,是六名亿元“政法虎”中最年轻的,却是能量最大的一个,系“孙力军政治团伙”的关键人物。
孙力军的后台老板有四:原中共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现任中共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原中共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原中共党政军最高领导人江泽民。
第二名:李文喜,5.46亿元
2022年7月7日,原辽宁省公安厅长李文喜受贿案,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法院开审。
检方指控:2004年至2021年,李文喜利用担任辽宁省公安厅长,省政协副主席,中国警察协会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或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逃避刑事追究、企业生产经营和办理采矿手续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46亿余元。
李文喜今年72岁,是六名亿元“政法虎”中年龄最大的,曾执掌辽宁省公安厅长达九年(2002-2011)。他的前任公安厅长李峰(2001-2002)和后两任公安厅长薛恒(2011-2013)、王大伟(2013-2021)全部落马。
李文喜是周永康担任公安部长、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时的手下得力干将。
李文喜2013年曾被湖南律师杨金柱实名向习近平等七位中共政治局常委举报。举报信称,李文喜的亲弟弟李文安、李文安的亲家付庭贵(本溪县公安局长)曾向辽宁“黑老大”袁诚家索要价值五六千万元的矿山未果后,以“打黑”的方式,非法掠夺袁诚家的几十亿元的资产。
第三名:王立科,4.4亿元
6月17日,原江苏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王立科受贿、行贿、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伪造多张居民身份证案,在长春市中级法院开审。
起诉书指控:王立科利用担任辽宁省北镇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北宁市公安局局长、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葫芦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江苏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贷款办理、职务调整、案件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亿余元;
王立科为谋取本人及他人职务晋升等,多次向原公安部副部长孙力军等人行贿,共计折合人民币9731万余元。其中行贿给孙力军一个人的钱高达9000多万元。
王立科“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之一。孙力军讲:“他去了江苏当副省长、公安厅长,后来又当了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这一路我都提供了帮助。我把他当作自己人。”
第四名:马明,1.57亿元
2月17日,原内蒙古公安厅长马明,因犯受贿罪,被山东省淄博市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认定:2000年至2019年,马明利用担任吉林省松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吉林省商务厅长,吉林省辽源市委书记,吉林省副省长、公安厅长,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长,内蒙古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1.57亿余元。
判决书称,马明到案后,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受贿1.5071亿元的事实,检举他人,有立功表现。
马明是虎年被审判的第一只“老虎”,也是内蒙古公安厅第二个被审判的厅长。马明的前任赵黎平因犯故意杀人罪、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早就被判处死刑,并被执行死刑。
第五名:薛恒,1.35亿元
8月18日,原辽宁省公安厅长薛恒受贿案,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中级法院开审。
检方指控:2001年至2019年,薛恒利用担任辽宁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党组书记、厅长,丹东市委书记,营口市委书记,辽宁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提拔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5年至2021年,薛恒直接或者通过亲属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35亿余元。
第六名:傅政华,1.17亿元
2022年7月28日,原公安部常务副部长、司法部长傅政华受贿、徇私枉法案,在长春市中级法院开审。
起诉书指控:2005年至2021年,傅政华利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北京市委常委,公安部副部长、司法部长,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本人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7亿余元。
2014年至2015年,傅政华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长期间,对其弟弟付卫华涉嫌严重犯罪问题线索隐瞒不报,不依法处置,导致付卫华长期未被追诉,情节特别严重。
傅政华被称为中共“头号酷吏”,也是“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之一,在政法六虎中,职级最高,是正部长级,而且还是十九届中央委员。
政法六虎的共同特点有六:
第一,涉案金额都超过亿元。以上谈到的涉案金额,都是中共官方给出的数字。中共官方的数字通常是有水分的,实际数字可能更多。
比如,法院认定,孙力军操纵证券市场,大进大出,“情节特别严重”,但具体怎么“特别严重”,判决书没给出具体数字。仅从这个罪名看,涉案金额肯定远超亿元。
第二,一边腐败一边被提拔重用。政法六虎中,孙力军受贿时间长达19年,马明19年,薛恒18年,李文喜17年,傅政华16年;王立科受贿时间最长,27年。
但是,直到案发,他们的腐败问题,一直处于无人监督状态。即便有举报,也无人查处。也就是说,案发前,中共所有反腐败机构,对他们越积越严重的腐败问题,全都处于失灵状态。
不仅他们的腐败问题长期无人查处,而且,在提拔重用他们时,中共各级组织部门对他们作的鉴定材料上肯定都写着:此人廉洁自律之类的话。也就是说,案发前,负责提拔重用他们的中共所有组织部门,对他们越积越严重的腐败问题,全都看不见,也听不见。
第三,一边反腐败一边腐败。政法六虎在位时,都是中共反腐败的重要依靠力量。他们都参与了领导全国或当地重大腐败案件的查处。但是,他们十几年、二十几年如一日的腐败表明:他们参与领导反腐败,实际上,是腐败分子反腐败。
第四,政治与经济问题交织。政法六虎中,孙力军、王立科、傅政华都是“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除经济上都是亿元以上贪官外,都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问题。比如,中纪委称,孙力军“背弃‘两个维护’”,“政治野心极度膨胀”,“为实现个人政治目的,不择手段,操弄权术,在党内大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形成利益集团,成伙作势控制要害部门,严重破坏党的团结统一,严重危害政治安全”;王立科“政治上毫无原则”;傅政华“危害党的集中统一”等。
第五,他们都是以江泽民、曾庆红为首的中共迫害法轮功“血债帮”的重要成员。孙力军曾任公安部610办公室主任、中央610办公室副主任,是公安部迫害法轮功最重要的“政治打手”。傅政华曾任中央610办公室主任,是全国专职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系统的总头目。上述另外政法四虎都是当地公安系统迫害法轮功的第一责任人。他们手上都沾满了法轮功学员的鲜血。
第六,他们都是“恶有恶报”的典型。政法六虎在台上的时候,都不相信“头上三尺有神明”,都不相信“做坏事会遭恶报”。他们才敢无法无天,胆大妄为,领导制造了大量冤假错案,导致许多无辜的好人,被迫害致伤、致残、致疯、致死。但是,善恶有报的天理在衡量着一切。时辰一到,这些人全遭恶报。
结语
2021年11月4日,我在大纪元发表《江泽民与108名中共亿元贪官》,谈了江泽民、曾庆红是中共党政军最高层最严重腐败分子的总后台。
江、曾以“贪腐治国”,提拔重用了一大批严重腐败分子,导致中共的腐败,如江河决堤,一泻万里。上述政法六虎,都是江、曾“贪腐治国”的产物。
江、曾一日不除,中共不解体,当局的反腐打虎,只会越反越腐,亿元贪官将前腐后继。
大纪元首发:https://www.epochtimes.com/gb/22/8/19/n1380623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