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二十大前,全国公安系统正在经历一次大幅度人事调整。近期,九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的第一把手发生变动,另有一些省区市的公安厅(局)其他官员被调离公安系统。
北京市公安局人事变动
5月25日,公安部官网更新显示,北京市副市长、公安局长亓延军,已兼任公安部副部长。
亓延军是公安部党委书记、常务副部长王小洪的老部下。王小洪任河南省公安厅长时,亓延军任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王小洪调任北京市公安局长后,亓延军调任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小洪辞去北京市公安局长后,亓延军接任北京市公安局长。
中国大陆前知名记者高瑜5月2日在推特发文披露,北京市公安局把50多名局处级官员清除出公安队伍。北京市委组织部对接收被清理人员的单位有“不能进机关、不能管人财物、不能提拔使用”等“三不”要求。
被清除出公安系统的官员包括:北京警察学院党委书记高岩、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总队长王毅、经侦总队总队长石占平、平谷分局政委王宇侠、顺义分局政委车岩、大兴分局政委刘鹏、海淀分局副局长王身宇、通州分局副局长郭平、大兴分局副局长曹国栋等。
江苏省公安厅长变动
5月,李耀光被任命为江苏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
李耀光也是王小洪的部下。2017年6月,时任北京市公安局长王小洪,提拔六名中层警官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级官员,李耀光是其中之一,任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9年,王小洪提拔李耀光任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正局级)、副局长。
李耀光任江苏省公安厅长之前,江苏省公安系统已遭多次清洗。随着原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王立科落马,原公安厅刑侦局局长罗文进、原公安厅二级巡视员王永生、原公安厅副厅长陈逸中、原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左锁粉、原公安厅副厅长程建东等,相继落马。
天津等地公安厅(局)长变动
近期,天津、河北、辽宁、湖南、安徽、甘肃、内蒙公安厅(局)的一把手也发生变化。
前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长衡晓帆,调任天津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前中纪委国家监委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刘文玺,调任河北省副省长、公安厅长;前公安部办公厅主任黄瑞雪,调任甘肃省公安厅长;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党委书记郑艺,调任辽宁省副省长、公安厅长;湖南省副省长王一鸥,兼任湖南省公安厅长;前河北省邢台市委书记钱三雄,调任安徽省副省长、公安厅长。
郑艺、王一鸥、钱三雄无公安工作经历。钱三雄仅在2015至2017年短暂担任浙江省温州市政法委书记。
前天津市副市长、公安局长董家禄,调任贵州省副省长;前安徽省副省长、公安厅长李建中,调任湖南省副省长;前湖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长许显辉,调任广西自治区副主席;前江苏省副省长、公安厅长刘旸,调任山西省副省长;前河北省副省长、公安厅长刘凯,调任吉林省副省长。
从目前董家禄、李建中、许显辉、刘凯作为副省长承担的工作看,他们不再担任公安领导工作。
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余平辉、山东公安厅常务副厅长丁冠勇、河南省公安厅副厅长范玉龙、内蒙古公安厅副厅长毛宝锋、苏州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江海、太原市公安局长葛波蔚等,相继被调离公安系统,转岗其他机构。
原甘肃省副省长、公安厅长余建,已调黑龙江省工作,具体职务待公布。内蒙古公安厅长暂缺。
另外,原公安部副部长林锐,调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
两大原因
近期中共公安系统人事大变动的原因主要有二:
第一,确保习近平在二十大上“三连任”。
习近平正在谋求二十大上“三连任”。为此,习在竭力掌控“枪杆子”(军权)的同时,也在竭力掌控“刀把子”(政法),以便“枪杆子”和“刀把子”为他保驾护航。
过去20多年里,公安系统长期掌控在江泽民、曾庆红提拔重用的亲信手中。在现任公安部长赵克志之前,贾春旺(1998-2002)、周永康(2002-2007)、孟建柱(2007-2012)、郭声琨(2012-2017)四任公安部长,都是江、曾人马。赵克志不属于江、曾派别,也不是习的亲信。因此,从公安部到全国各级公安机关,江、曾派系人马居多。
习上台十年,公安部副部级以上高官全部更换。去年11月19日,习的亲信、公安部常务副部长王小洪,接任公安部党委书记之后,事实上成为公安部的第一把手。从此,王小洪成为习掌控公安系统的总操盘手。上述一系列人事变动,应该都是王小洪主导的。
如果不出意外,王小洪将接替赵克志成为国务委员、公安部长。
在公安部高层已更换完毕之后,王小洪现正致力于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的一把手成为与习核心“保持高度一致”的人。目的是期望他们在二十大前“助习维稳”和二十大之后“助习固权”。
第二,防止发生倒习“政变”图谋。
1月24日,公安部党委书记王小洪主持召开“肃清孙力军政治团伙流毒影响专题会议”,宣布成立“公安部肃清孙力军政治团伙流毒影响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落马的公安部副部长孙力军,被中纪委认定为“政治野心极度膨胀”;“为实现个人政治目的,不择手段,操弄权术,在党内大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形成利益集团,成伙作势控制要害部门,严重破坏党的团结统一,严重危害政治安全”。公安部长赵克志据此提出了“孙力军政治团伙”的说法。
到目前为止,已确认的“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有:原公安部副部长孙力军,原上海市副市长、公安局长龚道安,原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长邓恢林,原山西省副省长、公安厅长刘新云,原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原公安部常务副部长、司法部长傅政华。
已落马的原公安部副部长、国家安全部纪委书记刘彦平,原辽宁省副省长、公安厅长王大伟,已有7个月没有公开露面的原公安部副部长、中纪委副书记刘国金,已被免去全部职务的原广西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欣,原江苏省公安厅刑侦局局长罗文进等,也可能是“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
孙力军的被公诉的罪名之一是“非法持有枪支”。据旅居澳洲的法学家袁红冰向大纪元披露,孙力军家里储备了很多枪支。据知情人说,就像个小军火库一样,随时可以装备一个排的兵力。
据中纪委开除傅政华党籍的通报,傅政华的“十大罪状”之一是,“长期违规领用和携带枪支,形成严重安全隐患”。
2021年9月14日,大陆媒体发表《铁拳砸向利令智昏者》一文,爆出原江苏省公安厅刑侦局局长罗文进,欲对“国家主要领导人”图谋不轨的消息。
“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从中央到地方,都是占据要害地区、要害部门的实权派,加上手上都有枪。中纪委称,孙力军“毫无道德底线”,傅政华“对纪法毫无敬畏”,王立科“政治上毫无原则”。这样一伙人联手犯上作乱,后果无疑是相当严重的。
治标不治本
无论是公安部副部级以上高官全部更换了,还是上述公安系统的一系列人事变化,都是治标不治本之举。
2001年至2021年,20年内,辽宁省公安厅共有四任厅长——李峰(2001年至2002年),李文喜(2002-2011),薛恒(2011-2013),王大伟(2013-2021)。至2021年,这四任厅长全部落马。
内蒙古公安厅前后两任厅长——赵黎平因犯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等,被执行死刑;马明因受贿1.57亿余元被判无期徒刑。马明落马前后,内蒙古公安厅有四名副厅长被查,一名副厅长自杀。被查的四人是:孟建伟、赵云辉、王来明、张效敏;自杀的一人是:内蒙古公安厅副厅长、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长李志斌。
从辽宁省公安厅和内蒙古公安厅的腐败情况看,两地公安系统已经烂透了。这两地公安厅的腐败情况,实际上,是全国公安系统腐败状况的一个缩影。
从已经被查办的公安高官看,个个都是一路腐败一路被提拔重用,无一例外。这表明:问题不仅出在个人身上,而是体制的腐败、制度的腐败、整体的腐败。
结语
中共二十大前公安系统的人事大变动,或许在一段时间内有一定作用,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是扬汤止沸。
自从江泽民以“腐败治国”以来,中共的腐败之癌已经从上到下从里到外蔓延开来了,已经无药可医了。
无论换多少人,中共腐败的癌细胞将迅速复制出更多的腐败分子来。
大纪元首发:https://www.epochtimes.com/gb/22/6/16/n13760474.htm